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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披頭四創造了六0年代的搖滾神話。藍儂由沒沒無聞到成為搖滾巨星的歷程,他生命中第一位真愛--辛西亞始終伴隨左右。她是約翰第一任妻子,和這個舉世聞名的男人共同生活了十年。一九八0年十二月,約翰在紐約自宅門口被槍殺。二十五年後(原文二00五年出版),辛西亞不再保持緘默,她用最平實的文字,娓娓道出屬於他們的年輕歲月,關於一個歌迷從沒有接觸過的年輕藍儂,勾勒出這位搖滾巨星時而殘酷時而風趣、才華洋溢且極端渴求關愛的深沉性格。

披頭四拆夥的主要原因

披頭四巨星般的聲勢仍然不墜,到了六0年代末,他們的唱片大賣變成常態,有二十首歌登上榜首,在當時是其他樂團望塵莫及的成就,之後只有克里夫理察能與他們匹敵;諷刺的是,他們厭惡克里夫的音樂。之後披頭四發行專輯《艾比路》,這是他們最後一張專輯。後來這幾年儘管他們持續大紅大紫,但樂團成員間不滿的埋怨聲浪傳到了媒體及音樂界人士的耳裡,我和約翰離異之前我就察覺到不對勁;一九六九年,披頭四顯然即將走到盡頭。

約翰和保羅曾經是充滿熱情的絕佳音樂創作拍檔,到了六0年代後期,他們開始無法相處,音樂的品味和想法出現分歧。保羅繼續寫抒情歌曲如〈嘿,朱德〉,約翰則挑戰有實驗意味的社會歌曲,如《嘿,朱德》B面的〈革命〉就是銘記一九六八年全世界的學生運動。電影「奇幻之旅」是布萊恩去世後他們第一部電影,由保羅籌畫,約翰起初根本不想參與。雖然他們後來又一起寫了好幾首歌,甚至計畫開拍新片「讓它去」,但對他們來說熱情已經不再;從一九六七年起,態勢已經很清楚,披頭四終會分道揚鑣。

當我聽說約翰告訴其他披頭四成員他要解散樂團,還是嚇了一跳;蘋果公司經營失利更促使約翰決定解散披頭四,他們沒有人有做生意的知識和經驗,公司缺乏管理,資金缺口像個黑洞。米克傑格向約翰提起一位善於言詞的美國娛樂界律師,名叫艾倫克萊恩,約翰、喬治和林哥與他見面,決定指派他整頓蘋果公司。但保羅不信任他,拒絕與艾倫克萊恩簽約,轉而向他岳父李伊斯曼求助,他也是個成功的娛樂界律師,這讓約翰和保羅之間變得更加緊張。

披頭四拆夥還有一個原因,在我看來也是最主要的,約翰與洋子觸怒了其他三人,約翰疏遠了他們。披頭四在成立之初就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妻子和女友不得干涉披頭四的創作,我們都是在錄音最後的階段才去聽即將完成的版本,不會打擾他們創作,長久以來一直都是這樣。錄音過程裡除了樂團成員和喬治馬丁之外,只有少數幾個人可以進錄音間,他們甚至要布萊恩不要插手管他們的音樂,一旁等著就行了。做音樂是高度勞心的工作,盡可能排除所有干擾是他們的習慣。

約翰和洋子交往後情況改觀,沒有洋子陪在身邊,約翰什麼也不做;我曾經在律師辦公室看過類似的畫面,約翰連上個廁所都要洋子等在外頭。約翰宣布以後不管是提到他還是洋子,一律都要稱為「約翰和洋子」,又把他名字中的溫斯頓改成小野;約翰這些怪異的行為,披頭四成員只是隨著他去。「他是個怪人,但我們還是愛他。」林哥有一次這樣告訴我,但約翰開始帶洋子去錄音室,做什麼都得和她商量,甚至允許她對披頭四還沒完成的作品提出意見,其他成員就覺得情況失控了,他們不會容忍約翰和洋子太久的。

約翰一手組成披頭四,最後也是他解散披頭四。約翰的人生目標已經轉了向,把我跟保羅都拋在後頭了。整個六0年代,他最親近的兩個人就屬我和保羅;洋子取代了我的位置,成為約翰的太太,她也取代了保羅,成為他藝術創作的夥伴。變化已經無法避免,約翰與保羅後續在音樂上仍然各自創造出無比的成就,但他們弄到不歡而散,想到就令人難過,而且兩人再也沒恢復過友誼。六年來,披頭四創下無可計數的輝煌紀錄,這個世上最偉大的樂團,就在一片仇視和相互指責中解散了。


發生這些事情的時候,喬治和林哥只能袖手旁觀。喬治的興趣轉往東方精神信仰,身為披頭四一員的日子終於結束了;從某些方面來說,喬治的心情是輕鬆的。林哥碰到事情總是泰然自若,從不會喪失他的幽默感,他說:「我們在一起的日子很棒。」但我相信他們兩人都免不了悵然,大家曾經親密得像一家人,卻這樣走到了盡頭。

想到一切都結束了,我感到十分遺憾。雖然我不再是他們的一員,但我認識他們,也深愛所有人,想到他們對彼此竟如此不滿,令人無法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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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看到約翰藍儂

【前言】
披頭四創造了六0年代的搖滾神話。藍儂由沒沒無聞到成為搖滾巨星的歷程,他生命中第一位真愛--辛西亞始終伴隨左右。她是約翰第一任妻子,和這個舉世聞名的男人共同生活了十年。一九八0年十二月,約翰在紐約自宅門口被槍殺。二十五年後(原文二00五年出版),辛西亞不再保持緘默,她用最平實的文字,娓娓道出屬於他們的年輕歲月,關於一個歌迷從沒有接觸過的年輕藍儂,勾勒出這位搖滾巨星時而殘酷時而風趣、才華洋溢且極端渴求關愛的深沉性格。

我第一次看到約翰藍儂

第一堂字型設計課有個不良少年打扮的男生走進教室,雙手兜在外套口袋裡,看起來很無聊,樣子有點目中無人。他走近我,在我後頭坐了下來,拍了拍我的背,扮了個鬼臉:「嗨,我是約翰。」我忍不住笑了,小聲回他:「我是辛西亞。」那時候已經開始上課,老師對我皺了眉頭。

我在校園裡看過約翰但從沒和他說上話,我們有不同的生活圈,光在字型設計課上看到他就很驚訝。這是門得下苦工的科目,他絕不是用功的學生,連用具都不買,打從一開始他就向我借鉛筆和畫筆,實在不想借給他。後面幾堂課他依然坐在我後面,需要什麼就向我借。但借了也沒用,多半時候也沒見他練習,淨顧著逗弄大家,惹得全班哄堂大笑。

後來知道約翰修這門課不是出自自願,其他的老師全都拒收他,校方只好強制他修這堂課。可能是這緣故,約翰使出渾身解數擾亂班上秩序,捉弄同學、干擾老師。他醜化班上的老師、同學,筆下的人物沒有一個是好看的,卻精準地抓住所有人的神韻,看得大夥哈哈大笑。

我第一次看到約翰,心裡想:呃,他不是我喜歡的類型。約翰是標準的不良少年,留著鵝屁股樣子的髮型,褲管窄得不得了,披了件破舊又不合身的外套,他和我習慣往來、那種整潔乾淨的男孩截然不同。約翰從不掩飾他的看法,因此嚇跑了一堆人,我很怕他的矛頭會轉向我,果然沒過多久,他開始叫我「淑女小姐」或「鮑爾小姐」,取笑我時髦的衣服和上流人士的口音。

頭一次被他取笑,下課鈴一響,我紅著臉迅速衝出教室,希望他永遠從我眼前消失。但隨著學期進行,我開始期待字型設計課的到來,會急忙趕到教室,左顧右盼地搜尋他的身影。約翰總是逗我開心,舉手投足間散發迷人的風采。一向服從權威的我,為的是得到別人的肯定與讚美,約翰卻完全相反,他有種自我嘲諷的本領,誰都嚇他不倒。我羨慕他毫不在乎他人目光的能耐。

有個朋友告訴我,上學期末約翰的母親因車禍意外喪生。我想念我的父親,所以能體會約翰的感受。他不跟任何人提這件事,這下我知道他充滿攻擊性的姿態背後藏了巨大的哀傷,更想親近他了。

有天早上,字型設計課的同學測試起彼此的視力,約翰跟我都是大近視眼,眼鏡一拿掉什麼都看不見。他也不喜歡戴眼鏡,尤其討厭國民健保給付的圓形鏡片,他戴的是黑色牛角邊框眼鏡,價錢並不便宜。我們嘲笑近視帶來的種種糗事,彼此的共同點更多了,愈來愈常在課堂上聊天。

約翰習慣揹把吉他來上課,他告訴我他有個樂團叫「採石者」,團名來自他中學的校名採石河岸高中。下了課我們坐在一起,約翰拿出吉他演奏當紅的流行歌曲,像是包迪德利、查克貝瑞、隆尼唐納根等人的歌。彈吉他的時候,約翰真情流露,整個人因為音樂柔和了下來,完全不見平日的憤世嫉俗。


學期過了一半,我想我喜歡上約翰了,暗罵自己昏了頭。他根本不適合我,他對我也沒任何表示。但事情有了變化。有天下課同學們陸續走光,我收拾東西準備回家,約翰突然拿出吉他靠近我唱起了當時很流行的〈她真甜美〉,後來披頭四的唱片也收錄了這首單曲:

喔,她真甜美,
看她走在街上。
我偷偷問你:
她真甜美,可不是嗎?
喔,她真好看,
仔細瞧她一兩眼。
我偷偷問你:
她真好看,可不是嗎?
只消看她一眼。
老天,這不是很完美嗎?
喔,我重複一次,你不覺得一切都很美妙嗎?
是的,我偷偷問你:她真甜美,可不是嗎?

我臉紅得不得了,沒等他唱完就找了個藉口逃出教室。他唱歌的時候直盯著我看,難不成喜歡我?

(本文轉載自辛西亞.藍儂新書《我深愛過的約翰藍儂》,中文譯本由貓頭鷹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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