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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官員過去常批評其他國家的經濟弱點,要這些國家仿效美國模型,1990年代晚期的亞洲金融危機尤其使美國陷入自我感覺良好的道德勸說之中,因此2000年當時的財長桑莫斯表示,避免金融危機的關鍵是「充足的資本、受監管的銀行、有效的企業治理與破產法,以及可信的執行契約方式」。這番話暗示,這些要素是亞洲缺乏但美國一樣不少的。

我們並非樣樣具備。

恩龍(Enron)和世界通訊(WorldCom)的會計醜聞打破有效企業管理的神話。現在說美國銀行資本充足或受妥善監管聽來十分可笑。當前的房貸爛攤子也使得美國能有效執行契約的說法淪為無稽之談─事實上,問題在於我們的經濟是否有法治可言。

故事的最新發展是:揮之不去的低迷房市和居高不下的失業率導致違約蔓延,數百萬屋主拖欠房貸,為貸款金主收取還款的業者已取消大批房貸抵押品的贖回權,沒收許多房屋。

但這些業者真的有權沒收房屋?恐怖的故事愈來愈多,例如佛州有名男子沒有房貸,房子居然也被沒收。更誇張的是,有些人一再藐視法律。法院在收款業者不必提出適當文件下就批准業者取消抵押品贖回權,法院是仰賴聲稱適當文件已準備就緒的切結書,而這些切結書通常是由搞不清楚聲明是真是假的低階員工(亦即機器人簽名者)所製作。

如今一個可怕的真相昭然若揭:在許多情況下,這些文件根本不存在。在房市泡沫高峰,許多房貸是由毫無信用可言、且唯利是圖的公司所承接,這些貸款之後被賣給多個房貸「信託」,信託再把貸款分割成抵押擔保證券(MBS)。房貸信託依法須取得並持有詳述借款人義務的抵押憑據,但現在看來這個環節經常被忽略。這意味著,現在出現的法拍屋中有許多是不合法的。

這簡直糟糕透頂,原因之一是我們幾乎可以確定許多借款人被騙了─被收取他們實際上未欠的費用,又被宣告違約,但根據他們的貸款協議條約,他們事實上並未違約。

此外,要是房貸信託無法證明它們確實擁有這些房貸,這些信託的發起人將面臨投資人提告。

發起人又是誰?正是大型金融機構,也就是去年接受政府計畫援救的同一批機構。因此房貸爛攤可能引發另一波金融危機。

一如以往,歐巴馬政府的反應是反對任何可能不利於銀行的行動,如不願實施暫時性的法拍屋禁令等。相反的,政府好言規勸銀行乖乖收拾爛攤子。

右派的反應更差勁,國會的共和黨人士仍保持低調,但保守派的評論,如華爾街日報社論表示,缺乏適當文件是件小事。這些評論事實上是說,要是銀行宣稱擁有你的房子,你就該相信。

政府應該做些什麼?房市泡沫高峰的那幾年出現了法律困境,無人持有適當文件導致產權不明確,政府應該讓產權變明確。這麼做並不容易,但已經有人提出不少好主意,例如,美國進步中心(CAP)提議授權房貸顧問和其他公營機構直接調整問題貸款,而且除非收取還款的業者申訴,否則以顧問和公營機構的看法為準。

(作者Paul Krugman是紐約時報專欄作家)

【于倩若譯 2010/10/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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