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文、圖節錄自遠流《我的聖經狂想曲》】

 

書名:我的聖經狂想曲
作者:賈各布斯(A. J. Jacobs)
譯者:黃芳田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09/08/01

內容介紹:

完成「一年讀完整部大英百科全書」這項追求最高知識的大業後,小賈也和太太喜獲麟兒。然而他突然覺得,萬一自己只重視知識、對宗教冷感,錯過了也許不可或缺的靈性經驗,讓兒子的人生有缺憾,該怎麼辦?於是他再次做了重大決定:決心花一整年時間,在生活中完全按照聖經的字面意思徹底實踐!他想要體驗聖經的真正涵義,追尋前所未有的精神生活。

他先條列出聖經的律法、建議與忠告,最後累積出72頁、700多條需要遵守的規範。他不僅買來各種版本、各種詮釋的聖經,並在這一年請教許多基督教牧師、猶太拉比、天主教神父、各種靈性導師等,希望豐富自己對於聖經的理解。他也前往各地拜訪仍舊忠於聖經字面意義的團體與教派,與他們一起探討聖經真義。

追尋聖經真諦的這一年,小賈的生活比閱讀大英百科時期有了更巨大的改變,例如因為聖經規定頭的周圍不可剃,他留了一把大鬍子(結果不時嚇哭路上的小孩);他盡力每天虔心禱告三次(結果心裡想的是要幫手機充電)、到以色列沙漠牧羊(結果牧兩百頭羊讓他自覺很有管理才能)、週六安息日不看e-mail(結果還是忍不住一直看)……等等,精采爆笑程度不遜《我的大英百科狂想曲》,但多了對人類精神生活與宗教觀的思考,令人深思且拍案叫絕。

新書內容搶先看:

 

第一個月:九月

 

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

--傳道書十二章十三節

今天是第一天,我卻已經感覺像是水淹過頭頂一公尺高。

我選了九月一日開展大計,從一睡醒,聖經就無孔不入進到我的生活裡,做每件事都唯恐犯了聖經律法,甚至在吸氣吐氣之前,都得先在腦子裡核對一下那張律法清單,看看是否符合規矩。

打開衣櫃準備穿衣服時,開始了。聖經禁止男人穿女人的衣服(申命記二十二章五節),所以那件舒服的迪金森學院厚T恤禁穿了。那件衣服本來是我太太的。聖經也說要避免穿混紡衣服(利未記十九章十九節),所以那件《君子》(Esquire)雜誌的混紡棉T恤也只好束諸高閣。

還有懶人鞋呢?我是否准許穿皮衣?走到客廳,打開蘋果電腦PowerBook,開了「聖經律法」檔案,往下捲到關於動物的部分。豬皮和蛇皮頗成問題,但看來一般老母牛皮革是准穿的。

可是且慢……我准不准用電腦呢?可想而知,聖經並沒有詳細講到這議題,所以暫時當做是可以用電腦。說不定今後某個時候可以試試用石板寫字。

接著就破功了。醒來不到半小時,我已經上亞馬遜書店網站查詢我上本書的銷量。此舉究竟包括了多少罪在內?自負?妒羨?貪心?我自己都數不來。

到影印店也沒好到哪裡去。我去那裡是想影印五、六份「十誡」,用膠帶貼在家中各處,應該有助於提醒我。

聖經上說,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箴言十九章十一節),所以當我和那個看上去有四十歲、精瘦結實的女人同時抵達……實際上她是一個箭步衝到櫃檯前插我的隊,我也盡量不生氣。

等她交代影印店職員用唯一沒故障的影印機幫她影印東西時,我盡量不當一回事。等她取出像J. K.羅琳作品集全那麼厚的一大疊東西重重摔到櫃檯上時,我對自己說:「不輕易發怒,不輕易發怒。」

之後,她又問了一個涉及紙張存量的複雜問題……我提醒自己:還記得摩西到山頂上四十天,以色列人等候他的情形嗎?他們沒了耐性、信心,結果遭瘟疫襲擊。

噢,她用支票付帳,還要收據,並要求在收據上面寫下抬頭。舊約聖經的智慧大全「箴言」說,微笑讓你感到開心。事實上這點是有心理學研究根據的。於是我站在那裡,凝結了一臉空服員的笑容,心裡卻是怒火高燒。我沒時間耗在這上頭,還有其他聖經差事等著我去做,那份清單有七十二頁長呢!

終於輪到我來到櫃檯前了,我給了收銀員一美元,她從收銀機抓出了找給我的三毛八零錢,伸出手要遞給我。

「你可不可以,呃,把零錢放在櫃檯上?」我問。

她白了我一眼。照理我是不該碰女人的(以後還有更多這種情況),所以我乾脆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手指接觸。

「我感冒了,」我說:「不想傳染給你。」

完全是扯謊。為了避免犯一種罪,結果犯了另一種。

我走路回家,經過一面看板,上面有兩個肌肉健美、裸體的人,飢渴地緊附著對方身軀,這是健身中心的廣告。聖經對於性行為的教導很複雜,我還沒摸清楚。但為保險起見,想來眼前最好避免產生慾念。於是我兩眼望著地面走完回家的路。

回家以後,決定把清單上「民數記十五章三十八節」這項勾起來:在衣服邊上加繸子。受到前姨丈的啟發,我到名為「遂心繸子」的網站買了些繸子,看起來就像外婆的插針包邊緣縫製的那種。我花了十分鐘,把它們用大頭針安全地別好在襯衫袖口和下襬。

到了晚上,我已經筋疲力盡,幾乎沒有精神聽茱莉談美國網球公開賽……甚至連這樣的交談也很令人憂慮,由於網球女將大威廉斯(Venus Williams)的名字「維納斯」是取自古羅馬的愛神,我得小心避免提她名字,否則就冒犯了出埃及記二十三章十三節「別神的名,你不可提」。

上床的時候,我心想,不知道今天是否已經朝著「頓悟」邁出了一步?大概沒有。我太忙於執著律法(很多看起來仍然荒唐透頂),反而沒時間去細想。或許我就像個學開車的人,時時刻刻都在檢查信號燈和時速表,緊張過頭反而沒能細賞經過的景色。不過這只是第一天而已。

 

不可貪戀。

--出埃及記二十章十七節

第六天。花了一天處理晦澀的小問題之後,今天我迫切需要遵循「十誡」某條歷久彌新的誡條,以便重返主流。由於我天天都犯了「不可貪戀」,因此認定這條是最需要馬上關注的。這是十誡的最後一條,也是唯一制約心態而非制約行為的一條。它大概也算是最艱難的,尤其處於當今的紐約,因為這裡是個貪戀心態橫流的城市。

現在是下午兩點鐘,從我醒來到現在已經有以下這份清單,列出我所貪戀的事項:

一、美國作家佛耳(Jonathan Safran Foer)的演講費(有人說,他每場演講費是一萬五千美元)。

二、Treo 700 PDA。

三、聖經書店那位仁兄泰然冷靜的精神,他說他沒有絲毫恐懼,因為神與他同在。

四、我們的朋友伊麗莎白家那片迤邐的郊區前院。

五、喬治克魯尼般的名氣,有了這種程度的名氣,可以任由你愛講什麼就講什麼,不管說出的話白癡或不白癡。

六、一九九九年電影《上班一條蟲》(Office Space)的精采劇本。我有時會異想天開,覺得可以回到一九九七年,靠著錄影帶和抄寫對白,搶在《上班一條蟲》導演兼編劇賈治(Mike Judge)之前寫出劇本。

此外,自從當了爸爸之後,又引起我另一全新層次的貪戀心理,不僅是為我自己,還為兒子貪戀起來,老想和鍾斯家的孩子比,人家孩子怎樣,我兒子就要跟上。

就拿賈斯珀會的詞彙來說好了。我疼愛這小傢伙,但他學話的進度嚴重落後,很令人洩氣。他溝通時大多只靠八種不同的哼哈聲,每種各有意義,我感覺自己像個民族誌學者,一如愛斯基摩語有二十三個字描述「雪」這個意思,而我得要破解這二十三個字之微妙不同處。賈斯珀的中音哼聲表示「是」,再低一點的音表示「不」,像猩猩發出的短促哼聲則表示「馬上來這裡!」賈斯珀走路走得很好,也很會扔球,然而說到用字(這本是我賴以維生的工具),他卻興趣缺缺。

同一時候,他朋友莎妮亞(比他小三個月)卻知道如「直升機」和「廚櫃」這類字眼。她差不多已經有自己的部落格了。我很為賈斯珀而貪戀莎妮亞的詞彙。

總而言之,我花了很多精神犯這條誡命,而且還沒把對於「性」的貪戀也算進去,不過我真的對街上那個穿紫色夾腳拖鞋的女人起過念頭,要不就是穿卡文克萊低腰牛仔褲的女人,或者……我回頭再來談這個話題,因為值得另外專門寫一章。

戒貪戀的完整版十誡原文如下:「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在土地改革後的曼哈頓,牛驢不成貪戀問題。但這句「並他一切所有的」差不多已經涵蓋全部,沒有轉圜餘地。

可是要怎樣阻止自己貪戀呢?「貪戀」(covet)轉譯自希伯來文「hamad」,大約等同「欲」或「想要」之意。關於這條誡命所戒為何,分成兩派說法。

有些詮釋者說,要戒的並非「貪戀」本身,因為「渴望」不一定是壞事;要戒的其實是貪戀別人的財物。有位拉比說得好,貪戀捷豹(Jaguar)汽車沒問題,卻不可貪戀鄰人的捷豹車。換句話說,如果你的欲望可能導致你傷害鄰人,那就是錯的。

但另一派則說,貪戀任何捷豹車都是不對的,不管是鄰人的還是經銷商的。對汽車的興趣適可而止就沒問題,然而「貪戀」意謂你過度渴望捷豹汽車,而且已受到物質引誘而分心,你本應感恩上帝賜與你的一切,卻偏離了感恩之道。無疑你已經受到廣告之害,廣告是十誡的頭號勁敵。

為求保險起見,我乾脆盡力避免這兩派所提的貪戀。

我的策略之一是請茱莉審查報紙雜誌上的廣告,見到有iPod以及到牙買加度假之類的廣告就通通撕掉,結果茱莉不但駁斥這策略,更逼我把雜誌購買量減到剩下一點點。

不過,貪戀廣告上的物質貨品還不算是我的大障礙,我真正的弱點在於妒忌人家,老是要和同級的人比較。茱莉有個前男友發明了夾在書本紙頁上的照明器具,以便晚上閱讀。我是否比這人更成功呢?岳母經常提醒我,那閱讀燈曾經上了李文哲公司(Levenger)的目錄封面。

若不是妒忌茱莉的前男友,就是妒忌另一個人,總之我這種貪戀心情永遠無法平息。要是碰到機緣巧合或會計算錯,我拿到了佛耳那樣的演講費,之後一定馬上又會貪戀前國務卿歐布萊特(Madeleine Albright)的演講費。聖經是對的,妒忌是種沒有用、浪費時間的情緒,活活吃掉我。我應該把心思集中在家庭,現在更應該集中於上帝身上。

當然,要停止一種情緒並非易事,廣泛流傳的典型例子都指出,我們無法控制自己的熱情,誠如伍迪.艾倫在他和養女順宜的戀情被人發現之後所說:「心要它想要的。」但我不能就此放棄;我需要有個全新觀點,於是前去徵詢我的靈性顧問委員會。

有個可取的方法是:告訴你自己,你所貪戀的汽車、工作、住宅、演講費、驢子等,剛好就是完全不可能得到。中世紀一位拉比以斯拉(Abraham ibn Ezra, 1089-1164)舉了以下這個例子(他講的是性的貪戀,你可以用在更廣義方面)。你見到有個漂亮女人嫁給另一個男人,就得把她歸到你母親之列,歸到禁止範圍之內,於是把她當成性對象這個念頭是可憎的、想都不可想,只除了性變態或讀了太多佛洛伊德理論的人才會做如是想。再不然,就學習「村夫看待公主」那樣去想一個女人,她是很漂亮,但她遠在你的生活領域之外,你的仰慕是抽象的,而非淫褻的。

我盡力把這想法運用到豔羨佛耳演講費的心態上。這演講費遠在我的生活領域之外,我說。這策略與「有志者事竟成」的企圖心相反,說不定對我的精神健康比較好。

然後還有另一招:如果你刻意專注去遵守聖經律法,根本沒時間貪戀。總之,不會有太多時間就是了,你會忙得很。兩星期前,我日常生活貪戀的項目寫出來會有這本書三分之一這麼多,現在已經刪減到只剩下半頁分量。這是進步,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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