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製造――法國文化關鍵詞100,吳錫德著,麥田出版。.bmp 

(本文轉載自吳錫德《法國製造─法國文化關鍵詞100》,由麥田出版)

外界經常認為法國人「感情充沛」,但卻不似其他拉丁民族那樣衝動入骨,也不像條頓民族那樣冷漠做作。此外,法國人也一向是個務實的戀人,他(她)們可一邊激情地享受愛情,一邊理智地討論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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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淡江大學法文系副教授。法國巴黎大學歷史學系學士、碩士、博士。長期從事法語教學及翻譯工作。曾任巴黎《歐洲日報》新聞翻譯四年、淡江大學法文系主任(1994-1996)、及中華民國法語教師協會理事長(1999-2002)。譯有:《歐洲文明》(1989)、《文化全球化》(2002)、《思考之危境:克莉斯蒂娃訪談錄》(2005)。著有:《認識新歐洲》(1990)、《閱讀法蘭西當代文學》(2003)、《翻譯空間》(2009)、《卡繆作品中的現代性》(法文,2009)及《法國製造:法國文化關鍵詞100》(2006,2010)等。

Amour〔阿慕兒〕─愛情

「Amour」(愛情)在法文裡用意極廣,它源於拉丁字「amor」,在古法文裡即已有「對宗教的虔敬、家庭的愛、眷戀、愛戀及博愛」等意思。外界經常認為法國人「感情充沛」,但卻不似其他拉丁民族那樣衝動入骨,也不像條頓民族那樣冷漠做作。此外,法國人也一向是個務實的戀人,他(她)們可一邊激情地享受愛情,一邊理智地討論愛情。在膾炙人口的歌劇〈卡門〉(Carmen)裡,作曲家比才(Georges Bizet)不就說:「愛情是一隻放蕩不羈的小鳥!」卡門不也高唱:「愛情像個流浪孩子,從不會規規矩矩;如果你不愛我,我偏會愛你;如果我愛上了你,那你就得小心!」

羅蘭.巴特說:「我愛你!」(Je t’aime !)包含了性愛和母愛。但即便在卿卿我我的情境裡,這句話也只不過是沒話找話說的一種「演示」。不過,如果對方拒絕了這個呼喚,這打擊可就大矣!他總結說,「我愛你!」是一種宣洩,像情欲亢奮時,情緒發洩不必非得訴諸語言,但說出它卻能表達一切。

法國男人一向給人殷勤、體貼的形象。不過,有時也表現得太過陰柔。雖說文雅,但又未免做作些,令人有著戀母情結及耽迷色欲的觀感。實則,他們是受到早期「騎士時代」(chevalerie)女尊男卑的風氣影響。彼時貴族少男皆得「認養」一位貴夫人,與其同住,時刻服侍她,認她為主人、導師、母親,乃至打從心底的崇拜及愛慕的對象,如此才能養成「騎士」的風範。加以,法國人一向視財富為上天早已安排好的定數,無須刻意去營求。反之,愛情則須努力去爭取(此點正好與我們的社會觀念相反)。所以追求愛情一向就是法國人,無分男女,在人世間一項重要的工作。他(她)時刻都在放電,甚至不放過已婚的心儀對象,還認為那是世間最美麗的一場競賽!

Cohabitation〔科阿比搭雄〕─同居;共治

「Cohabitation」意指「共同生活、共處一室」,法國《民法》上指「夫妻共同生活」,並衍生為「未婚同居」之意,是「姘居」(concubinage)的委婉說法。法國很早就允許異性男女合法登錄「同居」,以享有若干社會福利保障。但拗不過同性戀遊說團體的壓力,以及顧及法國自由開放的形象,經過多年激烈協商,右派政黨及宗教團體才肯稍加讓步。終於在1999年11月通過《民事共同責任協定》(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 / PACS),並衍生新字「pacser」(合法同居),允許同性或異性的成年人以此方式締結「準婚姻」關係,並享有一切傳統異性婚約的權利及社會福利。換言之,此法不僅讓「同居」合法化,也讓同性戀者得以享有婚約配偶的權利。

由於「PACS」省事、省時、又方便,雙方採分產制,只須共同分擔生活開支即可,若要分手,只要一方提出書面解約即告成立。實施以來反而讓許多異性男女趨之若鶩,統計顯示,平均每年15萬對採此方式締約的配偶,當中只有15,000對是「同志」。法國人追求「自由」可說不落人後,即便已經相戀,也不肯輕言「同居」,寧可住各自的房子,爭取更多的「自由」!

政治上的「左右共治」始於1986年,因法國憲法「總統內閣制」任期不同(總統七年、國會議員五年)所致。該年任期尚有兩年的左派密特朗(François Mitterand)總統,任命國會新選出的多數黨領袖右派席哈克為總理,組成右派內閣,開創了此憲政新局。之後,法國共出現三次「左右共治」:1986-88、1993-95、1997-2002。1986年左派在國會改選中挫敗,密特朗決心放棄「對抗」,嘗試「共治」,而安然度過憲政危機,並立下施政楷模。2002年,時任總統的席哈克則主動提議,自下一任起將總統任期改為五年,也因此終結了這種憲政亂象。總之,法國人在政治實踐上永遠在嘗新、創新,且令人刮目相看。

Rendez-vous〔杭德屋〕─約會

「Rendez-vous!」原是軍事用語「se rendre」(投降)的命令式,即喝令對方束手就擒之意。後來轉為移動部隊「前往」。1578年名詞化,意為「會合的地點」,其衍生意義包括:「約會」、「碰面的地點或對象」、「經常聚會的場所」,「期待的事物」,甚至曠男怨女之間的「幽會」,如「rendez-vous galant」、「maison de rendez-vous」,即古代的專供男女情侶私會的場所,相當於現代的「賓館 」(hôtel de l’amour」)等等。

和法國人打過照面的人都會有這麼一個印象,那就是法國人基本上是講禮貌的,不粗魯。即便男女朋友要分手,也會「約會」見面,一起愉快地共進晚餐,然後才提出:「我們以後不要再見面了!」此字於1598年即傳入英語,寫成「Rendezvous」,當動詞使用。由於這個詞太具遐思了,以至於被原封不動的借用到所有羅曼語系裡,還包括德文、丹麥文、荷蘭文等等,不過都特別強調它的浪漫面,如「Romantic Rendezvous」。現代美語則直接與「Date」(男女約會)混用。當然,說起法文總會自覺文化素養高一些。反而,法文已逐漸放棄這種用法,採用新詞「sortie」(原意「外出」,亦指「外出休閒活動」),「sortir avec quelqu’un」即指「與某人約會拍拖」。

法國人辦事一定要先預約好(sur rendez-vous),他們很不能忍受「不速之客」,或路過敲門的行為。他們基本上很守時,但不必太準時抵達。遲個五至六分鐘到場已算是「很準時」的了。他們尤其忌諱「早到」。曾有一位大陸學者約好登門拜訪一位住在巴黎郊區心儀的法國大作家。因沒算好時間,早到了一刻鐘,就直接按他家的電鈴。結果這位文學大師硬是請他「準時」再來。因為,這位法國人的「生理時間」還沒準備好。但若是應邀到法國朋友家中作客,切記,一定要晚個一刻鐘以上才算「準時」,才去敲門。至於情人約會,跟普天下的女人一樣,法國女人絕不會準時到的!

Romantique〔羅曼蒂克〕─浪漫

「浪漫」(或譯「羅曼蒂克」)源自英語「romantic」,但任誰也不可能將之與英國人聯想在一起。實則它是從法語借來的詞,其更早的源頭為「romance」(「羅曼斯」或「羅曼史」),指的是以「愛情」為主題,結局圓滿的喜劇。至於18世紀末起橫掃歐洲的「浪漫主義」(romantisme)文藝思潮,則源於德國,影響英國,於1830年代傳入法國。它主要反對封建專制的美學及刻板的「古典主義」(classicisme)文風,尤其強調熱情奔放及個人的解放。

「浪漫」一詞於20世紀初引進中國,最早指的是「富有詩意,充滿幻想」,及「行為放蕩,不拘小節」。但當初謳歌它的人只取其正面意義,視之為「年輕、朝氣」的特徵。不過,它尚有「不切實際、空想、虛張,甚至濫情」之負面意涵。當前人們一提及法國便聯想到「浪漫」。實則,法文「romantique」根本與「富有詩意,充滿幻想」無甚關聯,而是與那些內容易感的、激昂的、富於幻想的愛情「小說」有關。而真正反映這種情緒的反而是「romanesque」這個詞,但它也只是表現出一種「多愁善感」的體質而已,如「une femme romanesque」(愛幻想憧憬的女人)。

華文世界一向十分傾慕法國男士的「獻殷勤及多情作風」,並稱之為「浪漫」。實則,這只是一種「風流」(galanterie)及「向女人獻殷勤」(courtoisie)的行為。這種「浪漫」的男人應稱之為「風流人士」(galant)或古典一點的說法:「chevalier servant」(以騎士精神服侍貴夫人)。總之,語言的指涉本來就因地制宜。有云:「法國男人之所以浪漫,那是因為他眼底下的女人都多愁善感!」如果我們仍取當前「浪漫」之意,它應是一種「自信」的表現,且不分男女,一種樂天知足的生活態度,一種把平凡無奇,或雜亂不堪的局面變得有美感及有詩意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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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代表一定的方式、品味、流行,並以服裝領軍,包括它搭配的精品、香水化妝品,甚至軀體的美感要求;同時也反映出社會身份、隸屬、購買力及個性等。總之,「時尚」早已不是簡單的穿衣問題,而關係到個人的存在、國際競爭,甚至存亡問題。

Mode〔莫得〕─時尚

「Mode」一字來自拉丁文「modus」意為「形式、方式」,1428即已有現代意涵,指「集體的穿著風格」。英文裡稱,係從法文「façon」(樣式、舉止)借用,1698年引進法國,指「時尚、有風度」。另根據《拉魯斯字典》(Larrouse)對「Mode」的定義:一、某一確定社會環境與時代的短暫行動、活動與思考等;二、依循某一社會品味而有的特定裝扮;三、服飾產業。換言之,它代表一定的方式、品味、流行,並以服裝領軍,包括它搭配的精品、香水化妝品,甚至軀體的美感要求;同時也反映出社會身份、隸屬、購買力及個性等。總之,「時尚」早已不是簡單的穿衣問題,而關係到個人的存在、國際競爭,甚至存亡問題。

「時尚」最大特徵就是「朝生暮死、過眼雲煙」。時尚女王香奈兒說過:「時尚會過時,唯風格長存。」超現實主義作家考克多(Jean Cocteau),也說:「何謂時尚?即那些會落伍的一切。」基本上,時尚是一種「從眾行為」。1549年,法國即已出現「趕上時髦」(à la mode)這樣的「社會壓力」。17世紀的一位大學者巴維雍(Étienne Pavillon)慨言:「時尚是我們擺脫不了的暴君,唯有順從它的怪誕品味……」百年後,一位樞機主教德貝尼(De Berni)也有同感:「時尚是令人尊敬的暴君」。

從路易十四時代開始,挾其藝術、建築、音樂等成就,以及宮廷時尚,法國儼然就是「時尚之邦」,成了各國權貴模仿的對象。18世紀後半葉法國推出的「法國布偶娃娃」(poupées de France),即現代版的「公仔」,早已是各國搶購的時尚玩意兒。二次大戰後,法國更傾全力推動時尚產業,其年營業額早已超過製藥業及航太業。雖然面對國際強勁競爭,法國人自信他們仍是最具創意的時尚大國,因為「還會有什麼比文學、繪畫、音樂、建築、雕刻更能有利於時尚呢?」而這些領域法國都領先群倫。

Coco Chanel〔科科 香奈兒〕─香奈兒

「Coco」原指熱帶水果「椰子」。不過,談起名牌,一定會想到那位叱吒國際的時尚大師香奈兒(Coco Chanel)。香奈兒原名並非「Coco」,這是她以兜售為業的父親對她的暱稱,意謂「小寶貝」。一說是她早年從事酒吧歌女,演唱過一首名為〈誰在Trocadéro見過可可〉(Qui qu’a vu Coco dans l’Trocadéro)的歌曲,之後,大家就以「Coco」稱呼她。她的名字字首雙「C」交疊的標誌,成了香奈兒的「精神象徵」。畫家畢卡索稱她是「歐洲最有靈氣的女人」,文學家蕭伯納給她的頭銜是「世界流行的掌門人」。

她原名「Gabrielle Chanel」,出身鄉下貧寒家庭,母親早逝,父親又棄家遠走,她和姊姊便在孤兒院裡待了七年。之後,憑著毅力、際遇與藝術才華,她征服了巴黎,並成為國際名流最景崇的偶像。她為20世紀的女性量身訂做服飾,從服飾上解放女性,被譽為「攆走19世紀的天使」。她終身未嫁,一生充滿傳奇,1910年她的英倫情人琵琶別抱,娶了一名爵士的千金為妻。為彌補愧疚,他出資讓她在巴黎開設一家帽子專賣店,1912年她即以新款的女帽帶領巴黎風潮。1920年她讓女人穿上長褲,走進上流社會的宴會。1921年推出曠世作品「香奈兒五號」(Chanel No. 5)香水,迷倒眾生。美國20世紀最著名的電影女演員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曾宣稱:「我睡覺時只穿香奈兒五號香水。」從此,這支香水成了性感的象徵,時至今日,它仍是世界上最暢銷的香水。據統計,每30秒鐘就有一瓶「香奈兒五號」售出。1959年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破天荒地將它選為收藏品。

1930年代,她即已讓時尚走上街頭,每年出售2.8萬套時裝。二次大戰中斷了她的事業,避居瑞士十年之久。1954年復出,實力風采依舊,直到1971年逝世。如今「Chanel」依然是全球年輕女性最渴望擁有的「夢幻品牌」之一!她傳奇的一生仍不斷被傳頌著,生前(1969年),她的故事即被凱瑟琳.赫本搬上了百老匯的舞台。2009年,講述她奮鬥故事的電影《時尚女王香奈兒》(Coco Before Chanel)發行全球。同年,她與俄國前衛音樂家史特拉汶斯基的戀情《香奈兒的祕密》(Coco Chanel & Igor Stravinsky)也搬上螢幕,還成了坎城影展的閉幕壓軸片!

Haute couture〔歐特 估蒂予〕─高級剪裁

「高級剪裁」(Haute-couture,或譯「高級訂製服裝」),這種專為富豪權貴量身訂製錦衣華服的活動,曾盛行於近代歐洲權貴圈內。1857年一位定居巴黎的英國人沃斯(Charles Worth)首開風氣之先,在巴黎開設了一家豪華服裝店,並安排年輕貌美模特兒做活體衣架子,而開啟了「高級剪裁」的新頁。沃斯極有創意,又能結交權貴拿破崙三世皇后歐仁妮(Eugène),並成立「巴黎服裝公會」。由於19世紀末及20世紀之交的法國巴黎乃名副其實的「世界之都」,因此短短幾年,就讓巴黎成了國際公認的服裝中心,且歷百年不衰。

1970年代起,這種絕無僅有,具流行取向、但又朝生暮死的絕世風華衣裳,隨著美國新富、阿拉伯石油暴發戶的遞減,以及新質材問世、機器化生產,而逐漸式微。目前估計全球僅有1,000多名固定買主,當中法國人不足一成。總之,當前十來家被法國政府選定的「高級剪裁」名店已自動將之降格為「時裝成衣」(prêt-à-porter)店。這些店家以朝向將精心設計縫製出來的「高級剪裁」當作品牌櫥窗,或流行概念,再用以開發時尚精品、香水及化妝品來獲利。

近來,法國政府積極介入,輔導並協助業者,成立「高級訂製服裝同業公會」,並訂下極嚴格的入會資格:必須完全在法國工作坊手工縫製、規定僱員及樣式數量,以及走秀展示配額等等,因為做出一件衣裳不僅曠日費時,成本更可能高達十萬歐元之譜。此外,國際的競爭(尤其是米蘭及紐約)更是虎視眈眈。儘管主客觀環境皆不利於法國繼續獨占全球「高級訂製服裝」市場,但巴黎還是且永遠會是世界時尚之都、創意之都。每年春秋兩季的夢幻走秀也成了展示藝術理念、領導流行趨向,甚至宣揚國威的活動。

LV〔艾勒威〕─路易威登

「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簡稱「LV」),法國最老牌,最具有潛力的服飾名店,也是世界最大時尚集團。創於1854年,歷五代家族式經營而不墜。事業版圖從1977年起大舉擴張(國際化、多角化),從皮箱、皮包到香水、服裝、甚至是香檳、白蘭地。未出道前的亞蘭.德倫(Alain Delon)曾渴望擁有一只刻有自己姓氏縮寫字樣的LV皮箱。日本人尤其哈LV,亞洲兩家最早的海外旗艦店就選在東京及大阪。多少東瀛女子一輩子打拼,就是想擁有一只LV皮包(而且一定要真品)!

創始人老Louis Vuitton生長於法國東部邊城,16歲上京打工為生,憑藉敬業與專精手工,於1854年在巴黎開設一家權貴出遊專用皮箱店。與「旅行」結緣是LV的最大商機,用料考究、做工精細是它的「祕密武器」,設計獨特、客服化的服務是它的口碑(目前還設有一個工作坊專門為不同需求的顧客量身訂做)。全球名牌大概只有這家商號敢堅持限量購買。2004年,為慶祝成立150周年,將它在巴黎香榭大道的店面,包裝成一只超大的LV皮箱,當做街景裝飾及廣告招牌。

以製作旅行皮箱起家的「路易威登」的座右銘是:「每個行李箱皆應機動且輕巧」。它於1885年即開拓海外市場,先後在倫敦、紐約、費城開設分店,目前在全球53個國家設有分店(台北1983年、北京1992年)。它的每家分店的建築風格不僅統一,且又獨特,也反映出該品牌的旨趣與堅持。由於太受各國富豪歡迎,它於1888年便已使出無數對策以積極面對「山寨版」的橫行。1987年,它併購了酒品名廠,成立「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Moët Hennessy-Louis Vuitton, 簡稱「LVMH」),成了全球最大時尚精品集團,員工一萬名,營業額40億歐元。2006年成立基金會,籌設巴黎「當代藝術館」,預計2010年開張。2008年,並投資拍了一部形象宣傳片〈生命要將你帶往何處?〉,以13種語言發行,大獲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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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外交秘密武器:菜單

「菜單」的出現與「餐館」的問世幾乎同時發生。法國餐館的誕生源自貴族階級的沒落,王公豪門的家庭大廚自立門戶,而資產階級的興起,成了首批的消費群。1789年的大革命造成人員與觀念的大流通,餐館頓時倍增了五到六倍。

Menu〔莫尼〕─菜單

「Menu」(菜單),另譯「菜目」,也當「菜餚」、「議程」,原意「細小」。現代借詞始於1718年,指的是一整頓餐全部菜餚的清單。大約200年前,一些「下崗」的法國王宮貴族御廚,經營起個體戶餐館,將其所能提供的各式餐點羅列在一張卡紙(carte)上,交由食客點選。至此「menu」與「carte」便開始混用。尤其「menu」一字通行全球後(1837年引入英文),更壓過了「carte」的用法。君不見,即使華人老饕上館子口裡嚷的還是:「老闆給我看看今天的menu!」而非「老闆給我看看今天的菜單!」

法文裡說得較清楚,「manger au menu」,指的是客人選了老闆當天排出的套餐;「manger à la carte」,指的是客人仔細研讀該餐館的菜目後,自行搭配點選的餐飲。總之,「au menu」(依著定食「套餐」來)客人做不了主;「à la carte」(依著菜單選)客人多了一點兒自主!

「菜單」的出現與「餐館」的問世幾乎同時發生。法國餐館的誕生源自貴族階級的沒落,王公豪門的家庭大廚自立門戶,而資產階級的興起,成了首批的消費群。1789年的大革命造成人員與觀念的大流通,餐館頓時倍增了五到六倍。19世紀是迅速發展的時期,先是地理大發現及殖民活動,各地稀奇珍貴的食品一起湧進歐洲市場,讓大廚師有了更多的創意與操作空間,都市化與社會的流通加速了需求以及交流。尤其是品味的追求以及餐桌文化精緻化的要求,讓用餐不僅滿足口腹之需,餐館也成了各式文化的交匯和衝撞之所。1815年拿破崙下野,各國王公貴族爭相前來巴黎,最大目的就是在此大快朵頤一番,一次大戰前的「美好年代」(La Belle Époque),花都巴黎一片歌舞昇平。1919年凡爾賽和約期間,東道主也使盡渾身解數來款待各國代表。餐飲早已是法國外交的最佳「祕密武器」,因而「菜單」不僅標示著菜目,也記載著文化及歷史。

Michelin〔米其林〕─米其林指南

「Michelin」是法國一家輪胎公司,指南書是它們的副產品。除旅遊指南(綠色封面)外,就是令人食指大動的餐廳指南「Le Guide rouge」(紅色指南)。這本餐廳指南於1900年問世,也是最權威的一本(另一本是創於1969年的「Gault et Millau」),幾乎已是法國重要文化資產,也是法國餐飲業最信服、最戒慎恐懼的對象。因為一旦名字登上這本千餘頁的指南,便已保證身價百倍。每年它只推薦約500家法國餐廳,被評為三星頂級的餐館(不到30家),顧客通常須兩三月個前就預訂,反之,1966年曾有一位巴黎名廚詹克(Alain Zink)因評等被降級,而引咎自殺。

2003年,另一名曾獲最高三星級的名廚盧瓦梭(Bernard Loiseau)則因「Gault et Millau」給他的餐館評等從19分降了二分,而飲彈自盡。法國廚師的這種完美主義及敬業精神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紀的一段悲壯事件。1671年,孔戴(Bourbon-Condé)親王在他的香提邑(Chantilly)城堡設宴款待路易十四宮廷上下200餘名貴賓。擔任大廚及總管的瓦泰爾(François Vatel),因訂購的鮮魚來不及送達,竟引刃自刎。這段「可歌可泣」的故事曾寫進小說,2000年還拍成電影《Vatel》,成了當年坎城影展的開幕片。

這本被譽為「餐飲聖經」的指南法國版每年出售80萬冊。目前擴大到23個國家,26個版本,包括日本版(出書當天就賣出9萬本,8家餐館獲三星級)及港澳版(一家獲三星級,其中台灣的鼎泰豐分店獲一星級),總發行量超過150萬冊。2005年荷、比、盧(Benelux)版因一家餐廳尚未開張即獲「二副叉匙」的評等推薦,而弄得灰頭土臉。2009年,法文版發行第100集,收錄了8,500筆評鑑結果,並推出網路及iPhone的GSP搜尋系統。最近亦計畫出版台灣版。事實上,許多獲得星級的大廚也經常受邀來台「獻藝」,無形中也推廣了法國餐及這本導覽的權威性。

Crêpe〔克雷普〕─可麗餅

「Crêpe」源自拉丁文「crispus」(捲曲、波浪狀),與頭髮有關,如「en crêpé」(一頭鬈髮)、「se crêper le chignon」(女性互揪頭髮扭打)。陽性名詞指「皺紗」,也當「喪服」。陰性名詞指「在平鍋內捲曲的薄餅」,亦稱「薄煎餅」。有甜味及鹹味兩種,可當點心及主食,12世紀出現在法國西部布列塔尼(Bretagne)半島。傳說某年鬧饑荒,當地人只好省吃儉用,做成薄薄煎餅當皮,加上各式餡料充飢。之後,發展成地方主食,甚至專賣店(crêperie)。後來更飄洋過海,成為當前全球化的熱門食品。1980年代透過Sogo日系百貨店美食街引進台灣,經過本土化開發,成了夜市攤連鎖店,更發展出近百種口味!

「Crêpe」(亦稱「法式薄餅」)類似台灣「潤餅」,世界各地均有類似的餐點,如印度的「Dosa」、墨西哥的「Sope」、義大利的「Crespella」、美加地區的「Pancake」等等,但都沒有法式煎餅來得精彩,不論甜鹹,各種配料都可搭配;也不分場所,居家、外食、擺攤、餐專賣餐館皆有。當中最知名的做法就是「柳橙煎餅」(Crêpe Suzette),是一道不能錯過的傳統甜點。法國並選了每年的2月2日「聖蠟節」(La Chandeleur)為「薄餅節」(Fête de la Crêpe),布列塔尼地區家家戶戶都會做此餅以饗眾人。若右手握緊一枚金幣,左手能抓住對方拋出的薄餅皮,就表示這一年財源滾滾。

「法式薄餅」人人會做,但巧妙不同。麵粉(小麥或喬麥)、砂糖、雞蛋比例分別是3:2:1,加水攪拌均勻,倒入平底鍋烘煎即成。但麵粉得過篩,用奶油煎,還得淋上少許蘭姆酒,才能溫潤可口,尤其要搭配當地所特產的天然蘋果汁(Cidre)。這種發酵飲料源自地中海沿岸,12世紀引進諾曼第。總之,吃「Crêpe」,少了「Cidre」,也就沒法國味了!

Foie gras〔富瓦 格拉〕─鵝肝

「Fois gras」(鵝肝)是法國的獨門佳餚,歐洲人將鵝肝與魚子醬(caviar)、松露(truffe)並列為「世界三大珍饈」。全世界近八成的鵝肝皆是法國貨,年產量高達18萬公噸(2004),產值約八億美元。以生鮮煎烤或醃製,若再搭配松露調理,談之即足以令人垂涎三尺。但「鵝肝」並非全然由鵝肝製成。目前法國的正統鵝肝製品尚不及3%,其餘皆取自鴨肝(雄鴨)。且「fois gras」一字也只是「肥肝」而已。指的是對成鵝或成鴨強行灌食,令其快速肥胖,讓其肝臟變成肥大的脂肪肝,然後宰殺取肝,醃製而成。

古埃及壁畫即已出現養鵝取肝的圖像,醃製的肥肝更是古羅馬人的桌上珍饈。隨著西元四世紀羅馬帝國的衰亡,鵝肝這種食物也幾乎失傳,只有猶太人保留下來,並出現在地中海一帶的餐桌上。16世紀義大利人將肥肝推薦到路易十五的宮廷,從而風靡全法國。不過,因密集強行灌食(二至三週)極不人道,引發動物保護協會控訴。但法國人在捍衛傳統美食上絕不退讓。最後歐盟依「國家傳統」加以認可,但也呼籲法國農戶可要儘量「鴨道」或「鵝道」一點!法國也於2006年立法認定「鵝肝為法國文化及美食資產,政府應予以保護」。不過,2009年11月10日的一項民調顯示,44%的法國人反對吃鵝肝,63%認為鵝鴨受到虐待。

「鵝肝」在法國餐裡屬於前菜,由於成本高昂,一般法國人通常只會在大節日(例如耶誕節或新年)才享用。常用的吃法是將鵝肝醬塗抹在麵包上食用。至於正餐則分兩種吃法:「半熟鵝肝」(demi-cru)及「煎鵝肝」(grillé)。後者要求許多烹飪技巧及需要掌握非常好的火候。不過,有過敏體質的人不宜多吃。目前除西班牙是僅次於法國的鵝肝消費大戶外,許多國家都禁產鵝肝(包括以色列)或禁售(如美國芝加哥、加州將於2012年起設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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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式乾杯:高歌後的開懷暢飲

在婚宴、家族聚宴、或學生慶祝活動最可見到這些五花八門的「祝酒歌」,大多事先會說好在某個歌詞間奏一起舉杯一乾而盡。此時,大夥大概已「開懷暢飲」(boire aux anges),這句話也是說:「不知為誰的健康而飲」。

Cul sec ! 〔居勒塞克〕─乾杯!

法國人嗜酒善飲(全國只有三分之一的人不沾酒),幾乎餐餐都有酒,設宴必備酒,但一向不乾杯豪飲。日常用語中的酒言酒語不少,先是進餐開席前的敬酒:「À votre santé!」(祝您健康!)之後,便各自酌飲,或也相互舉杯敬酒(借用英文「Toast !」),但通常只是啜飲(siroter)。近來亦流行說:「Tchin-Tchin !」(敬敬)。最後,除非起鬨,否則很少乾杯(boire cul sec)。「cul」一字原為「屁股」,許多用法亦相當粗鄙。此處當酒杯底部,此複合詞之意如同英文「Bottom up !」。

在法國餐館,亦經常可見隻身單影的賓客「獨飲」(boire en Suisse「瑞士喝法」),源於古時王朝時代盡忠職守的瑞士籍親衛隊的習慣。至於「豪飲」(boire comme un Polonais / 波蘭人的酒量),相傳語出拿破崙。這位皇帝麾下有位波蘭籍的將軍飲酒如喝水,讓拿破崙開了眼界,發出如此讚歎。不過,波蘭人喝酒也常出狀況,形容喝得「爛醉如泥」(soûl comme un Polonais / 醉得像個波蘭人)。事實上,法國人可能比波蘭人更愛杯中物,推斷是王朝時代僱用了很多波蘭籍的外國傭兵,這些目不識丁的士兵的粗魯行徑讓法國人印象深刻吧。

法國人喝酒並不划拳,但酒精下肚,經常引吭高歌以為助興,所以「祝酒歌」(chanson à boire)繁多,最著名的一首通俗曲便是〈圓桌騎士〉(Chevaliers à la table ronde)。歌詞簡單淺顯:「Chevaliers de la table ronde, Goûtons voir si le vin est bon; Goûtons voir, oui, oui, oui, Goûtons voir, non, non, non, Goûtons voir si le vin est bon...」,在婚宴、家族聚宴、或學生慶祝活動最可見到這些五花八門的「祝酒歌」,大多事先會說好在某個歌詞間奏一起舉杯一乾而盡。此時,大夥大概已「開懷暢飲」(boire aux anges),這句話也是說:「不知為誰的健康而飲」。法文的「小費」(pourboire)也跟飲酒有關,打從1740年起,當人們酒酣耳熱之際,慷慨送給服務生的獎賞就說成:「donner pour boire」。

Beaujolais〔薄酒萊〕─薄酒萊

「Beaujolais Nouveau」(薄酒萊新酒)是國際間最近幾年流行的法國新玩意,也是法國駐各地食品協會大力推薦的強檔食品。幾年前引進台灣,造成不少轟動,起初譯成「博久萊」,後經友人改譯為「薄酒萊」,才算音意俱佳。因為它確實是一種強力催化發酵的「薄酒」(所以不宜久存,也不宜多飲),且「萊」與「來」諧音,旨在促銷,好似酒肆豪客的吆喝聲……。

「薄酒萊新酒」亦稱「Beaujolais Primeur」是法國境內唯一使用嘉美葡萄(Gamay)為原料製造葡萄酒的產區,以特殊的二氧化碳浸泡法發酵,且不經橡木桶陳年,或只是短暫陳年之後就裝瓶發售。每年9月11日之後才能下桶釀造,10月初製作完成,接著便進行裝瓶及配銷作業。1985年法國政府強力介入,規定每年11月第三個週四統一上市,並大力向外推銷,製造話題,設計新穎酒籤,終令各國都會人士趨之若鶩。其產量半數(5,500萬瓶)銷往海外,以德、日、澳洲為最大宗,通常都會安排盛大品鮮大會。它的統一標語是:「薄酒萊新酒上市了!」(Le nouveau Beaujolais est arrivé !)

這種搶鮮的葡萄酒百餘年前即已盛行於里昂的「薄酒萊」(Beaujolais)地區。人們取其輕淡、清香且價廉,是當地勞動界,尤其是紡織廠工人,聚飲時的酒品,也是當地酒館樂於促銷的飲品。基本上,使用這種釀造法的葡萄酒單寧含量少,口味上較為清新、果香重,常常被形容帶有梨子糖的味道,但口感就沒有傳統葡萄酒那樣溫潤舒暢。由於促銷成功,目前薄酒萊產區的新酒(此區也出產傳統發酵酒)的產量已占整個勃艮第(Bourgogne)傳統酒的兩倍半。只是最近幾年,新鮮感退潮,售價又偏高,復以品質不甚穩定,加上其他國家(尤其是新大陸)業者加入搶食市場,薄酒萊新酒已經不再那麼風光搶鮮了。

Champagne〔香帕尼〕─香檳酒

「Champagne」(香檳酒)可視為當今最受歡迎的國際高檔飲品,尤其在歡樂慶祝場合。開香檳時,「砰」然一聲,眾口歡呼,隨即瓊漿四溢,醇香浸涼,又有氣泡點綴,著實令人既渴望又捨得。最早中譯為「三鞭酒」,它素有「葡萄酒之后」之稱,為一種天然氣泡白葡萄酒,產於法國東北香檳區,因而得名。年產量可達三億瓶,為法國國際專利消費飲品,只限「香檳區」所產之酒始可名之,甚至1993年,聖羅蘭(YSL)推出一款名為「Champagne」的香水也被迫下架!該字於1695年開始使用,相傳為一位天主教本篤教會修士佩里尼翁(Dom Pierre Pérignon, 1638-1715)某回因釀酒失敗,而無意間發現的新口味。

釀製香檳酒過程極為費神、講究,且容易失誤,葡萄經兩次發酵,裝瓶後需倒置按日轉動,之後多次排放瓶中沉殿物,始能淨出晶瑩透明略帶淡黃的酒液。因酒液中含有六倍之氣壓,玻璃酒瓶需加厚,重達900公克,過度搖晃亦會自行迸裂瓶塞。除非慶祝場所,一般用餐禮儀皆只求發出恰似吹口哨的「嘶」聲(俗稱「瑪麗.安托瓦內特王后的嘆息 / le soupir de Marie-Antoinette」),以免浪費如此瓊漿玉液。1905年「香檳色」正式成為一種色澤,迄今它還是當下最流行的顏色,可能是因為這世間不如意的事情實在太多了!

香檳酒之所以在眾多酒品中獨占鰲頭,除不同凡響的另類口感與氛圍外,「太陽王」路易十四的促銷亦功不可沒。其他尚有諸多名流的禮贊,如啟蒙大師伏爾泰(Voltaire)也在1736年賦詩:「如此汩汩湧泡浸涼酒品,乃吾國璀璨之形象!」拿破崙亦不能免俗,曾說過如下名句:「勝時我理當享用,敗時我更需飲之!」路易十五時的宮廷名媛龐巴度夫人(Mme Pampadour)也說:「香檳是唯一能讓女人喝了之後依舊美豔的葡萄酒。」200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受理將它列入世界文化資產候選名單。

Cognac〔干尼克〕─干邑

法國人一向不喜歡別人稱他們的招牌烈酒為「白蘭地」(Brandy,該字源於荷蘭文「brandewijn」,指「蒸餾過的葡萄酒」),而喜歡稱它為「干邑」(Cognac)。該字源自西南部盛產葡萄酒的名城「Cognac」。1783年開始指稱此地所產的葡萄蒸餾酒,並已正式向歐盟登記為法定產地酒(AOC)。但港台大陸地區還是習慣稱它「XO」,事實上,它只是該酒品的英文分級字眼「Extra-Old」(陳年六年以上)之意。「VSOP」(Very Superior Old Pale)是指陳年四年半以上,「VS」(Very Special)則指陳年二年半以上。存放陳年老酒的酒窖稱作「天堂」(le paradis),至於因久放蒸發掉的部份則稱「仙女飛升」(la part des anges)。

法國干邑的成功實在多虧荷蘭人及英國人幫的大忙,17世紀某荷蘭商人準備將一批白葡萄酒運往亞洲,但因事耽擱,酒質變酸,心有不甘遂拿去蒸餾(二回),竟出現這種甘醇可口的烈酒。適巧此時英國已率先進入工業化,都市辛苦勞工需酒甚殷。英國商人於是看中法國西南濱大西洋葡萄產區,以科涅可(即「干邑」)為集散地大量投資釀酒,銷往英倫而大發利市。之後,法國人親自經營,加多了一點兒精緻與藝術行銷,而舉世聞名。

這種經二次蒸餾的葡萄烈酒,被稱為「生命之水」(l’eau de vie),也被視為「流動的藝術」,實則是因為它有著獨特的保存方式,皆需放進橡木所製成的酒桶陳年,故其色如琥珀,其味香醇,其氣迷人。原因則是法國捲入西班牙王位戰爭(1701-1714),大批烈酒嚴重滯銷,當地人只得砍下鄰近森林的橡樹,製成酒桶存放,結果竟出現如此不同凡響的陳年美酒。為此,「Cognac」也成了一種顏色,即「琥珀色」,溫馨如酒。「干邑」一向鼓勵單味品飲,即不加水或冰塊,以免失了香氣。唯近來為開拓熱帶市場,也出現加冰調酒的喝法(cognac frapp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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