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04.bmp 

對多數消費者而言,買保險主要功能是在求一份保障,但是如果要保人因為疾病或意外造成不幸,導致保費繳不出來,進而造成保單失效,被保險人的保障也將被迫停止,面對此狀況,消費者該如何是好?國際紐約人壽行銷長黃振國表示,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可以考慮加買「保險中的保險—保費豁免附約」,當因為疾病或意外達到保費豁免的條件時,即可享有免繳保費權利,且保單保障仍然存在。

現今社會許多父母自己保險買得不多,但反而為寶貝子女買了不少保單;一旦發生致命疾病或意外災變,父母親不幸罹難或全殘,當初為子女購買的保單,便無法繼續繳交保費造成失效,反而喪失保險真義,因此,若想要讓子女的保險更有保障,保費豁免附約就是最好的規畫工具。

父母若因不幸發生身故、全殘及第二級至第六級殘廢時,豁免目標保險費,有效地維持契約的保障同時繼續累積保單的帳戶價值,使子女仍然享有原先的保險保障。

此外,黃振國也指出單親家庭於目前台灣社會中非常普遍,因此,呼籲風險集中的單親媽媽或單親爸爸,別忘了在為子女規畫保險時,加買豁免保費附約,才不致因為沒錢繳保費,而打斷了對子女保障的安排。最後黃振國建議,為讓保險有更完整保障,消費者在投保時更應選擇附加保費豁免附約,如果沒有豁免保費功能,應作更縝密的規畫,讓自己或被保險人有更安全的保護網。

【記者葉憶如2009/09/10 聯合晚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碧琴司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