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暢銷書《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和《再給我一天》作者米奇.艾爾邦最新作品。歷經八年探索,他深入兩個真實人物的生命,帶給我們一個關於「希望、堅持、認錯與相信」的故事。
故事從一個問題開始:「你願意為我撰寫祭文嗎?」問這問題的人,是米奇小時候參加的猶太教會裡的牧師。這時老牧師已經八十二歲。為此,米奇回到他出生成長的故鄉,踏入一個他曾經知道但被他拋開多年的世界。
與此同時,他在目前居住的城市結識了另一位叫做亨利的基督教牧師。亨利牧師特別關注窮人和遊民,但他曾經由於販毒入罪坐牢。
藉由這兩位上帝信使的故事,米奇與我們一起思索生命的難題:
好人遇到了壞事,該如何面對?
做錯事的人也能重新來過嗎?
什麼叫做原諒?什麼叫做真正的自由?
有可能與信奉不同宗教的人和諧相處嗎?
到底有沒有一個叫做天堂的地方存在?
你可以一面懷疑、還一面相信著什麼嗎?
信仰,真的有辦法帶領人渡過難關嗎?
最後,米奇發現:假如你相信有一個比你自身更大的事物存在,而且你仰賴祂的力量,你將會獲得深刻而踏實的安慰。進入了信仰的世界,你將會發現:人們相像的地方遠遠多於相異之處。
新書內容搶先看:
最初有一問。
「幫我寫祭文好嗎?」
我不懂,我說。
「我的祭文?」老人再次說道:「在我死後。」他在鏡片後面眨了眨眼睛。他修剪得很整齊的鬍子已經花白,站著時稍微有點駝背。
你快死了嗎?我問。
「還沒呢。」他說,咧嘴一笑。
那,為什麼──
「因為我覺得你是理想人選。而且我想,到時候,你會知道該說些什麼。」
設想你認識的人當中最虔誠的人。你的法師,你的牧師、你的拉比、你的伊瑪目。接著設想他拍你的肩膀,要你代表他跟這個世界告別。
設想這個專門把人送上天堂的人,要你替他安排上天堂的餞別會。
「怎麼樣?」他道:「你做得來嗎?」
最初,又有一問。
「你願意救我嗎,耶穌?」
這個人捧著一把獵槍,躲在布魯克林一排連棟房屋前的垃圾桶後面。夜已深。他的妻子和襁褓中的女兒在哭泣。他盯著每一輛開上這條街的汽車,心知肚明,下一對車燈就是來取他性命的。
「你願意救我嗎,耶穌?」他顫抖著問:「如果我保證把自己交給你,今晚你願意救我嗎?」
設想你認識的人當中最虔誠的人。你的神父、你的牧師、你的拉比、你的伊瑪目。接著設想他一身骯髒,拿著槍,躲在一排垃圾桶後面請求救贖。
設想這個專門把人送上天堂的人,苦苦哀求不要送他下地獄。
「求求你,主啊。」他小聲道:「如果我保證……」
這本書講的是「相信」這件事;也要講兩個教了我如何相信的人物,而他們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人。寫這本書花了很長的時間。為了寫這書,我走進基督教教堂和猶太教教堂,行過郊區和市區,還碰觸到那些在世界各地為信仰劃分界限的「我們」與「他們」。
最後,我還回到家鄉,走進坐滿人的教堂,面對一口松木棺材和一處空蕩蕩的講壇。
最初有一問。
它變成最後的要求。
「幫我寫祭文好嗎?」
但,正如同大多數涉及信仰的例子,我以為別人要我幫忙,實際受惠的卻是我自己。
春
現在是一九六五年……
……父親送我去星期六的晨間禮拜。
「你應該去。」他告訴我。
我才七歲,年紀還太小,不懂得提出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為什麼我應該去而他不必去?我反而老老實實走進聖堂,沿著長長的走廊走到盡頭,轉個彎,進入兒童禮拜專用的小教堂。
我穿著白色的短袖襯衫和夾式領帶。我拉開木門。小教堂裡,學齡前小孩坐地板上;三年級的男孩在打呵欠;身穿黑色棉質連身舞衣的六年級女孩,半躺在那兒講悄悄話。
我隨手拿了本祈禱書。後面的位子都有人,所以我在前排挑了個座位。忽然門開了,房間裡頓時鴉雀無聲。
為神工作的人走進來了。
他像個巨人昂首闊步。他頭髮濃密烏黑。他穿一件長袍,說話的時候手舞足蹈,袍子跟著掀動,像風中招展的床單。
他講了一個聖經裡的故事。他問我們問題。他在台上來回走動。他挨近我坐的地方。我覺得一陣熱氣襲來。我祈求上帝讓我隱形。求求你,上帝,求求你。
那是我當天最熱切的禱告。
這些,是二○○○年一場春季暴風雨過後的早晨,我開車到他家途中所想著的事。幾個星期前,八十二高齡的路易斯,趁我演講完畢,在走廊裡向我提出那個奇怪的要求。
「你幫我寫祭文好嗎?」
我一聽就停下腳步。從不曾有人對我提出這種要求。沒有任何提過──更別說是出於一位宗教領袖之口了。周圍響著人們互相寒暄的話語,他也面帶微笑,彷彿他只是提出一個極其正常的問題。我囁嚅回答,說了我需要時間考慮之類的話。
隔了幾天,我打電話給他。
好的,我說。我答應他的要求。我會在他的喪禮上演講──但,前提是他得讓我認識他這個人,這樣我才能從人的出發點介紹他。我估計,這需要做幾次面對面的會晤。
「同意。」他說。
轉個彎,我便來到他住的那條街。
那天之前,我對奧勃特‧路易斯的了解,無非就是一個觀眾對一位表演者的了解:他說話的風格、他在台上的氣勢,以及他如何用威嚴十足的聲音加上舞動的手勢來讓會眾如癡如醉。沒錯,我們確實曾經有一度很親近。我小時候,他教過我,他也以牧師身分為我們家主持過重要儀式,像是我姊姊的婚禮和我祖母的葬禮。但,過去二十五年來,我跟他非常疏遠。再說,一般人對於幫自己主持宗教聖事的人了解多少?你聽他教誨,你尊敬他,但他在生活上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這一位奧勃特‧路易斯,對我來說就像國王般遙不可及。我不曾到他家吃過飯。不曾在一般社交場合跟他來往。如果他個性上有任何缺點,我無從發現。他有哪些個人嗜好?我全然不知。
呃,也不能說我全然不知。我知道他有一個嗜好。我知道他喜歡唱歌。我們教會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講道的時候,每個句子都可以變成一首詠歎調。談話的時候,他可能把名詞或動詞唱出來。他這個人自成一齣小小的百老匯演出。
到了他晚年,如果你問他的近況,他會瞇起眼睛,豎起手指頭當指揮棒,輕聲唱道:
「白髮蒼蒼的老拉比,
已經比不得過去,
比不得過去……」
我踩下煞車。我在做什麼呀?我根本不適合這份差事。我的信仰已經不那麼虔誠。而且我不住這一州。他才是該在喪禮上講話的人,不是我。誰要給一個專門發表祭文的人寫祭文啊?我很想調轉車頭,編一個藉口。
人類喜歡逃離上帝。
我卻朝另一個方向邁開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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