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李述德﹙中﹚6月8日針對「公共債務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做說明,並強調,財劃法就是要把餅做大,讓「錢」與「權」都能下授。(圖/顏謙隆).jpg 

地方制度法修正後,台灣突然冒出了5個直轄市,除了造成地方政治版圖與生態的劇變之外,更引起了各級政府間對財源劃分與債務限額的調整爭議。為因應此情勢變化,財政部乃提出了公共債務法(公債法)的修正案,試圖擴大地方政府的債務舉借空間。未料立法院上個會期來不及審議此一法案,眼看著5都選舉日期益愈迫近,再加上預算編製法定時限的壓力,財政部急得有如熱鍋上的螞蟻,不知如何因應。惟仔細審視財政部所提公債法修正版本的內容,我們認為立法時間的些許耽擱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財政部實應再多聽聽外界的專業意見,以免一時思慮不周而致危害未來地方財政的穩健與紀律。

     這次公債法的修正涉及條文甚多,但其中最引起爭議的乃是各級政府債務上限比率與計算標準的更動。依據現行公債法規定,有關政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中央與直轄市部分係以GNP做為管制基礎,亦即中央不超過前三年名目GNP平均數的40%,直轄市不得超過5.4%(其中台北市為3.6%,高雄市為1.8%);但縣市及鄉鎮部分則併同採取了GNP與歲出總額二者做為計算標準,亦即縣市與鄉鎮除了各不得超過GNP的2%與0.6%之外,同時每一縣市與鄉鎮各不得超過其當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45%與25%。這次修法,財政部將地方政府債務餘額以GNP當管制基礎的指標,全數刪除,只保留中央40%的上限規定。同時,並劃一各級地方政府皆以當年度總預算與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為計算基礎,其比率上限則分別為直轄市250%、縣市70%及鄉鎮25%。

     對於這項變革,許多財稅學者質疑其會造成地方政府「花得越多,借得越多」,浮濫編列預算,藉機胡亂舉債,進而危害自治財政的紀律。因此,建議財政部能改以地方的「自有財源」或「稅課收入」為計算基礎,要求地方須先有充分的自我開源能力,才能增加舉債,保障地方的財政健全。然迄今為止,財政部仍堅持己見,以各種理由為選擇歲出做為債限的管制基礎辯護。

     首先,財政部說如果公債法不修正,則今年底改制升格的4直轄市及桃園縣準直轄市,將面臨無債限可資適用問題,所以才提出按歲出250%為上限的修正案。惟依此上限估算,未來5都除台北市的債務餘額會減少250億元左右外,其他直轄市的債務餘額卻會大幅增加約6,000億元。可見財政部雖然嘴巴說是為升格地方政府解決債限的「適用」問題,但骨子裡主要還是為了提高地方的債限「額度」。只是這種「暗渡陳倉」的做法,不但沒有得到認同,反而引發社會更大的疑慮。

     此外,財政部更表示,由於各地方的「自有財源」或「稅課收入」差異性太大,因此不適合做為舉債上限的計算基礎。如果以「自有財源」為標準,在相同的比率下,則全國除了台北市、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金門縣及連江縣等6個地方之外,其餘四分之三縣市均已無舉債空間。財政部所犯的邏輯錯誤是,心目中先設定好擴大地方債務規模的目標,然後再以「技術性」的理由,強調「歲出」比「自有財源」在操作上為佳,而來否定學者所提的建議。即便果真如此,那也只要把按自有財源為計算基礎的比率提高,例如500%,直至達到原所設定的債限規模目標,不就好了。

     綜觀財政部發表過的論述,其不明之處有以下三點:

     其一,未兼顧供需兩面的平衡觀點。財政部只考慮到地方政府借錢的需求,所以認為債限應與歲出連動,但卻忽略了地方政府舉債還錢能力與自我財政責任的重要性。「債信」越好,「債限」才可以越寬。

     其二,事後約制重於事前防範。財政部一再強調公債法的修正,強制要求中央與直轄市須以當年度稅課收入至少5%,各縣市及鄉鎮亦須以未償債務餘額至少1.6%,編列債務償還預算。姑不論這項早就存在的規定實際成效一直欠佳,更重要的是,它只是一項事後的控制措施。地方還錢最終仍須依靠自有財源,若負債累累已成事實,才發現地方實際開源能力嚴重不足,則這個條文的約束力當隨之形同具文。相反的,若以自有財源做為債限的控制基礎,則可以發揮事前防範的效果。

     其三,將歲出與自有財源當成互斥的選項。即使財政部傾向以滿足地方財務需求做為債限的計算基礎,亦並不表示就不能對地方的開源能力訂定事前的規範。公債法可併採歲出與自有財源二者為管制基礎,先按自有財源比率高低區分地方等級,然後再給予自有財源能力較佳者較高的償債餘額占歲出的比率。若此,既可因應地方的財務需求,又可減輕浮編預算、胡亂舉債的情形發生,不啻為兩全其美之計。

     據報載,財政部國庫署署長黃定芳曾抱怨說,「財政學者不要光會批評,應提出答案,看看可不可行」。只是,不知我們用心提出的這項建議,財政部可有接受的雅量?

  • 2010-08-05
  • 工商時報
  • 【社論】
  • 圖為財政部舉辦「財政部優質關務,迎向黃金十年,後ECFA之機會與展望」座談會。(洪錫龍攝).jpg 

    記得今年三月底財長曾說「中華民國財政是最好的」,一度還引發輿論不少議論。審計部最近的報告終於點出問題,依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政府債務未償餘額達四兆二千多億元,在不增加舉債前提下,至少六十二年才能還清。若以卅年為一個世代,如此沈重的債務即使到了馬總統孫子輩也還不完。

         依審計部的報告,中央政府一年期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自九十年底至九十八年底,八年共新增一兆四千多億元。今明兩年是舉債高峰,九十九年度新增舉債預算約五千億元,目前正在編列的一百年度預算案,由於各項減稅法案陸續生效且稅收不如預期,預估將舉債四千億元,合計今明兩年舉債預算達九千億元,相當於過去八年新增債務總額的六成。如此高速的債務成長,還不驚人嗎?

         其實,審計部的報告仍低估了財政問題的嚴重性。審計部估計「中央政府債務至少六十二年才能還清」是以不增加舉債為前提,但這項前提幾乎是天方夜譚,因為今明兩年的新增債務合計即高達九千億元,明年中央政府未償債務餘額將逼近法定上限。此外,目前利率處於歷史低點,未來利率一旦走高,在新債加舊債,債滾債的壓力下,這些債務即使六十二年也還不完。

         對於政府債務急速攀升的現象,財政部不但不擔心,甚至認為「舉債上限不用,就像傻瓜」;由於政府舉債即將破表,財政部乾脆修法取消國家的總債限。最明顯例子就是,財政部最近在公共債務法修正案中,大筆刪除「中央及各地方政府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合計不得超過前三年度GNP平均數百分之四十八」的規定。試問國家財政的未來,怎能不令人擔心呢?

         金融海嘯期間,從歐「豬」五國到日、美、英等先進國家,由於大舉擴張財政,如今都面臨「債務暴衝」的危機。以鄰近的日本為例,二十年來經濟成長陷入停滯,唯獨債務加速成長,在沒有煞車的情況下,如今日本政府債務總額高達GDP的百分之二百,居主要國家之首,解決財政問題成為歷任首相最大挑戰與考驗。

         為填補每年龐大的赤字缺口,以及日益增加的社會福利需求,日本新任首相菅直人明白宣示「財政改革」為優先任務。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四年來,日本首相換了五位,顯示日本民眾已無法忍受放任財政惡化且無力解決問題的政客。

         這次金融海嘯讓全球經濟的龍頭美國陷入一九三○年代以來最大的財政危機。財政惡化對老百姓有什麼影響呢?美國各州由於稅收嚴重短少,已有半數以上州政府裁員,並大砍社會福利與教育預算。加州大學生、消防隊員走上街頭抗議,明尼蘇達州發生史上首次由護士發動的罷工,富裕的北卡羅萊納州內的圖書館竟因經費問題而必須關閉,令當地居民憤怒到了極點。《時代》雜誌指出,今年美國各州財政吃緊,明年情況也好不到那裡,財政總缺口高達五五○億美元,民眾還有一段漫長的苦日子。

         從美國、日本及歐「豬」五國的慘痛經驗看來,政府舉債若不加以節制,財政惡化的苦果最後由全民承擔。華爾街崩盤後,美國儘管躲過了大蕭條,但財政危機深深影響每個小市民,加上失業率居高不下,難怪歐巴馬的聲望跌落谷底。

         反觀台灣,國家財政究竟惡化到什麼地步,審計部已提出客觀的檢討。對此,職司國家財政大計的財政部不能不負起責任。我們不希望台灣的財政也走到美、日、歐豬五國的地步,遺憾的是,迄今未見政府高層正視財政惡化問題並展現改革的決心。

         兩岸簽署ECFA之後,馬政府正積極擘畫迎接黃金十年,然而,沒有健全的財政,也不會有永續的經濟發展,面對政府債務即將破表的危機,執政當局若放任財政繼續惡化,未來的黃金十年恐變成債台高築的十年。屆時,誰又能負起責任呢?

     

  • 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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