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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或死,由誰決定?

罪與罰,由您評判!

從事幹細胞研究的大學教授王伯納,在深夜寂靜的校園裡遭受槍擊……

 

這只是單純的搶劫殺人案件?還是有人反對墮胎而觸發殺意?這樁槍擊案和王伯納的助理意外車禍身亡又有什麼關聯性?

 

李琴妮律師和唐傑利檢察官靠著一根菸蒂抽絲剝繭、追查真兇,但最終的判決只有身為陪審團一員的您才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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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細胞研究

 

 

 

  王伯納教授用清晰但略帶口音的英語開講。

 

  文明世界所遭遇的病痛,不再是霍亂、痢疾、傷寒或肺癆。文明世界所面對的,乃是癌病、糖尿病、心臟病、老人癡呆症、愛滋病和柏金斯疾病等。過去的傳染病,可以用人類發明的疫苗預防和抗生素治療。今天的病痛,總合起來,一年會奪走千萬人的生命,而我們還未找出有效治療的方法。

 

  造血幹細胞研究,給我們極大的希望。

 

  使用取自成人幹細胞的方法,我們可能從癌症病患自己的體內,取出抗癌的細胞,在實驗室中培養之後,再移植回病人的癌症部分,使已經開始繁衍的抗癌細胞,撲減他體內的癌細胞。

 

  使用取自胚胎中的「不特化」的幹細胞,我們在實驗室中,已經可能培養它們,並引導這些幹細胞「特化」,變成病人器官所需要的新細胞,去補充器官的功能,替代病患已衰退的老細胞。

 

  糖尿病患者體內的胰臟所產生不適量的胰島素,使病人自己的防疫系統受損害。我們有希望在實驗室中培養從胚胎中取得的幹細胞,使它們繁衍成為可以正常產生胰島素的特化細胞,再移植到病患體內,協助生產胰島素的正常功能,治療糖尿病。

 

  心肌衰退的病患,有希望獲得在實驗室中培養出來的健康特化細胞,代替原來心肌中已退化的老細胞。

 

  老人癡呆症和柏金斯病患,是因為腦神經系統中的細胞退化,所引起的後果。我們有希望從胚胎中取出幹細胞,把這些幹細胞在實驗中培養,使它們「特殊化」,再移植到病患的局部,協助恢復他們腦神經系統的功能。

 

  對癌的治療,可以使用另一種方法。癌細胞是成人細胞中間可能帶有癌症的幹細胞。這些惡性的幹細胞,可以快速繁衍。所以對癌症幹胞,我們可以將它取出來,在實驗中改變它的生態,使它失去癌症的殺傷力,再把這些良性的幹細胞,移植到病患體內快速生長,達到抗癌的使命(註一)。

 

  「幹細胞有兩類。」王教授解釋:「第一類是成人幹細胞;第二類是胚胎幹細胞。它們都是非特化的細胞。我們可以採不同的方法去運用它們,培養成『特化』的細胞,去對抗個別病人的症狀。」

 

  演講結束之後,聽眾中有人發問,請王教授講述幹細胞的定義。

 

  「幹細胞是原始未特化的細胞,它是有潛力保留著特化出其他細胞類型的能力。這種能力使得幹細胞可以擔當身體的修復作用。只要生物還活著,就可以補充其他細胞。我們認為,幹細胞可以在培養和特化之後,修復特定的器官組織,對付人類的疾病。」王教授回答。

 

  又有人問,幹細胞的特性。王教授解釋,「幹細胞有三項特性:第一,它是非特化的;第二,它可以變成特化;第三,它可以迅速成長,在病人體內的環境中繁衍。」

 

  會場的後排有人大聲問:「王教授,幹細胞是由胚胎中拮取,是嗎?」

 

  王伯納抬起頭來,嚴肅地大聲回答:「是的。」

 

  「那麼,」那位聽眾接著問:「胚胎是未出娘胎的嬰兒,對不對?」

 

  聽眾席中引起一些騷動。

 

  琴妮心想,這個提問的人,恐怕不懷善意。琴妮知道「保護生命」團體,是反對墮胎合法化,非常激烈的一群人。他們主張,人的生命從受胎的一刻,已經形成。所以墮胎便是殺人。他們極端反對幹細胞研究。

 

  「是從胚胎中取出,但那些是在醫院中從病人身體取出,而已經沒有生命力的胚胎。並不是具有生命的胎兒的胎胞。」王教授的面色凝重。

 

  另一個人從會場後座站起來,大聲說:「王伯納,幹細胞研究,是殺死嬰兒,提取死嬰中的幹細胞的非法研究,對不對?」

 

  聽眾為之嘩然,有人發出噓聲。在講臺上,坐在後面的副校長,站起來走到講壇上說:「我們謝謝王伯納教授的精闢演說。」說完就和王伯納握手道謝。

 

  觀眾席中爆出熱烈掌聲。副校長又對著麥克風說:「我們這裡是州立大學,是從事學術研究的教育中心,不是政治活動的地方。我尊重大家的言論自由,但希望大家能進行理性的討論,而不要從事威脅、搗亂、甚至暴力的行為。」

 

  臺下的觀眾又報以掌聲。大家起身離去。有一些人向前臺擠去,琴妮心想,這些大概是有興趣的學生,想向王教授再請教一些問題。

 

  琴妮也從座位中站起來,慢慢隨群眾步出會場。

 

 

 

示威

 

 

  琴妮已經步出大廳,但決定轉身回進會議廳,到前面去向王伯納教授打招呼。王教授是她的事務所的客戶,既然來聽他演講,就應該去向他問好。

 

  有一些人仍在前面圍著王教授,向他提問。琴妮站在外圍,靜靜地等待機會。同時站在一旁等待的,還有兩三個人。琴妮注意到右側有一位高大的中年男人,臉上蓄有大鬍子。他站在一邊,雙眼瞪視著被圍在人群中的王伯納。琴妮看到這個人的右手,拿著一隻點燃的香菸。「奇怪,這裡不是禁止吸菸的場所嗎?」琴妮想,內心相當反感。

 

  前面的幾位學生逐漸散去。王伯納終於有空抬起頭來張望,並且準備離開。他看到站在稍遠的李琴妮,眼光一亮,含笑向琴妮打招呼。琴妮也走過去,和王教授握手。

 

  「李小姐,不知道你也在座。沒有先看到你,很抱歉。」王伯納熱烈地說。

 

  「哪裡,王教授。我來聽你精采的演說,學到許多新知識。」

 

  王教授辭退剩下的幾位青年,轉身來和琴妮並肩走向會議廳的入口。

 

  「我還得趕回辦公室去,下午還有一堂課要講授。」他說。

 

  「我也忙,要回事務所去辦事。」琴妮回答。

 

  「我的那椿訴訟,近況如何?」王伯納問。

 

  「我和安娜正在努力,目前在尋找科學文獻,想證明對造原告的專利,並不是真的發明,而是眾所週知的老方法。」

 

  「也就是……先前……?」王教授在回想那個專用法律名詞。

 

  「法律上叫『先前技術』,就是坊間已經知道的技術,當然不能用專利去稱它是新發明,不准別人自由使用。」

 

  「對。叫先前技術。我得牢記這個名詞。」王伯納用左手摸一下自己的後腦,笑著回答。

 

  兩人走出大廳的前門,步下臺階。那些示威的人,還剩下幾位。看到王伯納,又舉起木牌標語吶喊:「殺人犯,殺人犯。」

 

  王伯納面帶微笑,向這幾位男女點點頭,從容離去。

 

  琴妮在操場上和王教授道別之後,也轉身走向停車場。

 

  下午的太陽十分炎熱,感覺像火爐一般。琴妮回頭看那些示威者一眼,好像他們也沒有追逐王教授,沒有再去騷擾這位學者。

 

  琴妮看到那位滿臉鬍鬚的中年白人,站在門口臺階上,還在目視王教授的背影。

 

  這個人正在吸菸。

【文、圖節錄自聯合文學《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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