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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托爾金的袍子:一個珍本書商的私密告白

作者:瑞克.傑寇斯基

譯者:陳建銘

出版社:網路與書出版

出版日期:2009/01/17

內容介紹

《托爾金的袍子》追索幾部二十世紀名著的問世過程,其中不管哪一部,都是收藏家眼中的珍品。經營古書買賣二十多年的作者傑寇斯基,以風趣平實的文筆,為我們揭開珍本書籍買賣的神祕面紗。透過作者經手這幾部二十世紀名著──《羅莉塔》、《麥田捕手》、《蒼蠅王》、《尤里西斯》等等──的過程中,我們看到的不僅是這些作品當初問世的曲折經歷、知名作家的小故事、收藏與轉手的因緣巧合,也瞥見了精采刺激的商場心機,以及彷彿親身經歷一場拍賣會的令人屏息的喊價過程。

 

讀完此書,我們將會對這些經典的「價值」有全新的想法。對古書買賣家而言,這些珍貴的首版書籍代表著高價;對收藏家而言,它們則是夢幻逸品,有著超乎金錢的價值;而對於全世界千千萬萬曾被其中文字感動、影響、刺激的讀者而言,無論是珍本、孤本、平裝本、口袋本、或是圖書館借來的破損版,都是無價。

 

新書內容搶先看:

 

哈比人文壇竄紅始末

 

 

 

 

一九六六那年,我剛進牛津莫頓學院(Merton College)攻讀博士,窩居在莫頓街二十一號一間小不拉嘰的學生宿舍裡。房間十分簡陋卻饒富情調──可憑窗遠眺麥達連鐘樓(Magdalen Tower)晨昏景緻,入夜後鐘聲價響,教人闔不了眼──而且冷得要死。我總是徹夜不關電暖爐,一整夜下來得花掉四英鎊電費,這事兒惹惱了校工查理‧卡爾。他對我說:太暖和不僅浪費錢,對身體也不好。

 

他就只差沒破口大罵:「你這個嬌生慣養的不肖美國死囝仔!」如果依當年的標準來衡量,我確實當之無愧。查理太彬彬有禮了,嘴裏硬是蹦不出那幾個字眼;他不止彬彬有禮,還很和氣、體貼。儘管他同時加入牛津郡的足球隊與板球隊,在男人堆裡當仁不讓,卻仍能固守纖細、柔和的本性。查理認為,在牛津當校工,合著也算是牛津的一員,可不像那些打雜幫傭的。他平日的業務無非就是在他的領土範圍內好好管束學生:隨時隨地保持儀容整潔、環境舒適,然後,統統乖乖地別闖禍出亂子。

 

一九七二年初,我取得博士文憑後就搬到瓦威克,在當地一所剛開辦的大學教書。有一天,查理打來一通電話。他告訴我:托爾金先生後來也搬進莫頓街二十一號住了一陣子,曾找他幫忙清掉幾件垃圾。

 

「我記得你好像喜歡看托爾金的書,是吧?」他在電話裡問我。

 

「喜歡極了!」滿滿的希望瞬間湧上心頭。

 

「那敢情好,」查理說,「他交給我一件學士袍,要我拿去扔了,我就想啊,這要是能送給咱老瑞克豈不正好?」

 

我當場涼了半截。我還以為是滿滿幾大箱托爾金藏書咧。不過轉念一想,學士袍也算湊合,我要了。豈有不要的道理?甘道夫(Gandalf)加持過的袍子哩,您說是吧?一到了那兒,我仔仔細細翻看那件又舊又破的黑布大袍,發現裡頭果然有一枚名條,繡著:「R‧托爾金」。我順道還多要了好幾雙托爾金的皮鞋和幾件舊西裝外套。我連聲道謝,把袍子塞進塑膠袋裡,先請查理上酒館喝了幾杯啤酒,然後就帶著我的「寶貝」(Precious)(借咕嚕(Gollum)用語),高奏凱歌回到瓦威克郡。把那堆東西往閣樓上一擱,一擱就是十年。

 

一九八二年初,教書匠的日子已經過膩了,我心裡老盤算著要盡快轉行,當個全職書探子,索性先印了一本待售書目,上頭列出我自己過去收集(但旋即看膩)的一批首版好貨。買書來賣著實比買書來藏有趣多了,因為這麼一來,就可以不斷購買有意思的書,從中獲取樂趣,然後再把它們賣掉,繼續購買其他新書。

 

天字第一號待售書目於一九八二年秋天問世,綠色紙封面上頭以框線標出特別精彩的品目。我覺得整本冊子印得漂亮極了,直到印刷廠老把帳單遞到我面前,一面還喜孜孜瞧著那本書目。「價廉物美!」印刷廠老闆說,「完全符合本公司一貫宗旨嘿嘿嘿。」

 

這本目錄的銷售狀況奇佳,因為裡頭的書是我前前後後花了六年陸陸續續收來的,而且標價也很合理。「你說賣書很簡單是吧?」某位業界人士對我半路出家頗不以為然,「看你能不能再試一次?有沒有本事每半年來一次?」

 

我迫不及待要向所有新客戶證明我正是那種有本事找到好東西的賣家。不就是書本咩,哪有什麼困難?於是,六個月後,我又推出第二期書目,把托爾金先生的學士袍也列入其中,編號197。我當時為它寫的簡介,如今讀起來好像有點兒太輕佻了:「黑色布面原裝,略有磨痕、汙漬極少,裝幀完好。」其實,還有另一個賣點(只可惜那年頭根本沒人明察):袍子上頭肯定還殘留一大堆托爾金的DNA,只要哪個有心人從中採集那麼一兩個,搞不好就能自行複製出一支托爾金大軍,屆時整間資深教員休息室擠滿了大教授、個個都寫出狂賣到不行的奇幻小說三部曲。那件袍子,我當時標價(似乎稍嫌武斷)五百五十英鎊,結果賣給了南非一位怪裡怪氣的大學教授,他宣稱要穿上那件袍子出席校方定期舉行的年度頒授學位典禮。查理知道後,吃驚非同小可,馬上用那筆橫財到康瓦爾度了兩禮拜假。

 

過了沒多久,我接到年輕小說家朱里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 1946-)打來的電話,他本身也是一位藏書家,不過我相信這個嗜好他現在已經戒得差不多了。他也收到了我的目錄,他表示:編號197那件東西有點兒意思。

 

「不好意思您吶,賣掉了已經。」

 

只聽他哼了一聲。

 

「我可沒說我想買啊。我只說,它有點兒意思。」

 

「喔……」

 

「它提醒了我一件事兒,就是關於作家的衣物……的市場性。好比說……詹姆斯‧喬伊斯的吸煙服,依你看,能值多少錢?」

 

「真有這麼一件東西嗎?」

 

「就當它有唄。」好一副大爺口氣。

 

「這可難說……」我答得戒慎恐懼,真摸不透他到底有什麼盤算。喬伊斯的吸煙服,聽起來的確是挺不賴的。朱里安‧巴恩斯打哪兒找來那玩意兒?之前有沒有其他名人收藏過?出多少價碼他才肯賣?……

 

「好吧,那……」朱里安繼續緊迫盯人,「D‧H‧勞倫斯的內褲,值多少?還有,如果是葛楚‧史坦因的胸罩呢?」

「這,我實在沒主意……」他連珠砲似地一古腦冒出這麼多,我哪裡跟得上?「照這麼說來,這幾件東西肯定全在您手上吧。您拿它來穿嗎?」

 

「你明白我的意思嘛。你的極限是……」說得活像我們倆正窩在汽車後座耳廝鬢磨似的。

 

過了幾天之後,他發表了一篇文章──好像是刊登在TLS(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倫敦時報文學增刊》)?──其中關於作家服飾在市場流通的部分,寫得還蠻有意思的。讀過之後,我很慶幸當時沒把托爾金的皮鞋也列進目錄。從此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賣過任何作家衣物了,只有那麼一回,我在目錄中列了希薇亞‧普拉絲(Sylvia Plath, 1932-1963)兩歲時剪下的一綹頭髮。不過,每當午夜夢迴,我還是難免有那麼一絲絲遐思:喬伊斯的吸煙服……

 

 

托爾金當年搬進我昔日宿舍樓下一間同樣簡陋的房間,好不容易才靜下心來動筆寫他的自傳和《精靈寶鑽》(The Silmarillion)。他當時已經攢了不少錢,大可另外去找個更舒服的房子,可他偏偏喜歡跑回母校嚐窮學生捱苦日子的滋味。這老小子長得還算體面,卻帶點兒呆氣,嘴裡老叼著一管從不點燃的煙斗,黑不隆咚的雙眼總讓人搞不清楚他究竟是不是看著你。他八成一天到晚神遊「中土」,整個魂兒早就全陷在裡頭了。他和你打照面的時候會心不在焉吐出一句含糊的「你好」,彷彿接著要問你現在幾點了還是幹嘛似的。

 

用現今的觀點來看,托爾金和莫頓學院歷年調教出來的其他名人似乎所差無幾。湯瑪士‧鮑德禮爵士(Sir Thomas Bodley, 1545-1613),還有麥克斯‧畢爾彭(Max Beerbohm, 1872-1956)、T‧S‧艾略特(T.S. Eliot, 1888-1965),都曾是莫頓人,但上述這幾位都沒收過書迷寫來一麻袋一麻袋的信,也不曾碰見一大堆人追著他們討簽名。每逢週末,莫頓街二十一號門外就會冒出一票五顏六色、生毛長角的怪物,眼巴巴盯著、守著;乍看還以為《魔戒》裡的臨時演員們全約好了一起來。

 

托爾金很快就風靡了全世界。《魔戒》三部曲完成於一九五五年,立刻贏得極高讚譽,但是得等到六○年代,美國開始大量印行平裝版,這股風潮才又重新復甦。我所認識的每個人全都讀過這幾本書。三部曲寫得非常迷人:全書盪氣迴腸,既飽富學問又充斥詭譎奇想,更與時代精神充分結合,簡直令人嘆為觀止,能教你讀得目瞪口呆。說得更誇張點,托爾金委實堪與披頭四、安迪‧沃荷、提默西‧李瑞(Timothy Leary, 1920-1996)並列,都屬於能教人意亂情迷的超級巨星。美國的學生會把「支持甘道夫出馬角逐總統寶座」胸章別在身上;西貢有個越南舞孃在汽車擋風玻璃上貼著索隆之眼(eye of Sauron)貼紙;甚至有人曾在婆羅洲成立「佛羅多學會」(Frodo Society)。截至一九六八年為止,該書在全球的銷售量已經堂堂突破三百萬冊。托爾金面對此盛況頗不知所措,還曾說出「無謂吹捧,折煞吾也」這種掃興話兒,不過,他倒是很高興有大把鈔票源源流進口袋。

 

這套書誠可謂:處處賣、人人買。連小孩子都愛不釋手,雖然它們並不是特地寫給兒童看的書。那幾本書可難讀了──文辭深奧、情節複雜不說,光要記住裡頭每個角色的來龍去脈就能教人滿頭霧水。你得心無旁騖、專心致志才讀得下去。托爾金堅稱:每一部作品,都是「自成一格」。他赴聖安德魯大學演講〈論奇幻故事〉時,曾表示:他從來「不為兒童」寫作。說得好像寫童書多麼屈尊降貴似的。他曾如此寫道:「不可把兒童全歸為一類,他們是成色混雜、不成熟人等的集合體。」這句話,或許原本並無意讓人以為他屈尊降貴。

 

他堅稱:假使他的小說看起來像是寫給「兒童」看的,那完全是因為他本人就是。本人也是!魔戒三部曲我不但是一讀再讀,還順藤摸瓜找了一九三七年出版的《哈比人歷險記》(The Hobbit,又稱《魔戒前傳》)來讀。那本書就簡單多了,擺明了就是寫給兒童看的,雖然托爾金事後認為「此見差矣」,但管它的,反正同樣大受歡迎。我是不會想再重讀那幾本書了。我現在覺得那些書寫得不太正經、有點兒強扮高明、矯揉造作、掉書袋。當年讓我著迷不已的一大堆東西,現在回頭看起來都有點兒蠢。不過,我倒不是後悔自己曾經那麼愛讀托爾金的書,我只後悔當年沒請他在那幾本書上簽名。

 

那年頭,還有機會以僅僅比原始定價高個幾倍的合理價格,買到首版《魔戒》三部曲,附原版書衣的《哈比人歷險記》的行情,則是令人聞之卻步的五十英鎊。當年我根本還傻傻分不清楚什麼首版不首版的,如果那時有人對我說:「你將來會耗掉泰半人生兜售這玩意兒。」我會先笑掉大牙,然後嚇得半死。誰會在乎自己手上的書是什麼碗糕版?重要的是內容呀。

 

好玩的是,托爾金的寫作生涯原本應該會和《精靈寶鑽》共始終,因為那是他最早開始寫的作品。托爾金這人,不管是搞學問還是寫小說,都龜毛得不得了,總是一再補改修訂、修訂補改個沒完沒了,要他拿出稍嫌不夠完美的作品去出版,還不如叫他從頭就別寫算了。最後動筆的故事──一部既幽黯又壯闊的大河史詩,萌芽於一九二○年代,其中部分內容脫胎自他對兒女講述的故事──曾經一度成形(一如他的其他所有作品)。但他卻又把筆擱下,對兒女們講起另一個故事(他們當時戲稱為「冬天的故事」),這則漫長的故事後來成了《哈比人歷險記》。

 

托爾金娓娓詳述哈比族人的太初源起,敘說從頭,栩栩如生,簡直就是天花亂墜,但不知不覺之間又無疾而終了。直到一九三○年代初期,有一次當托爾金批改考卷批到一半,發現某個博士候選人繳了一份白卷。他順手拿起那張空白的紙頭……接著:

 

 

我寫下……「地洞裡頭,住著一群哈比人。」名字、稱號總能勾引出我心底的故事。最後我認為最好還是先搞清楚哈比人該長成啥模樣。

 

 

到底長成啥模樣呢?他稍後反覆琢磨,原來正是他自己的模樣:

 

 

我全身上下(除體裁略異之外)儼然就是一副哈比相。我喜歡園圃庭院、花草樹木,更愛自自然然的農舍田莊;我也吸菸斗,愛吃保留原滋味(未經冰櫃收儲)的食物……我還喜歡──少不更事的年紀,甚至敢──穿花色小背心。我特喜歡(剛從野地摘來的)蘑菇;具備非常純真的幽默感;我也晚睡晚起(如果情況允許的話),亦不愛出遠門。

 

 

若以人種特徵加以研判,哈比人活脫就是心思單純、性情質樸的英國人(只是哈比人的個子更矮、腳丫子還會長毛)──日常起居百無聊賴,日復一日過著沒啥心眼的日子,但是一旦動起性子來,也能激發出不少勇氣和才智。

 

不過,這一席吾乃哈比人(l’hobbit c’est moi)的夫子自況,絲毫沒有改變大家從閱讀托爾金的書之中獲得的印象。一九三八年,他在一封寫給《觀察報》編輯的信中提到:他花了不少力氣頻頻對外澄清哈比人的原型並非來自朱里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 1887-1975)書中描述的非洲覆毛矮黑人。他承認,其靈感的主要來源是《貝奧武甫》(Beowulf),再配上《古埃達》(Elder Edda)裡頭那些侏儒、仙童的名字。言下之意:像《哈比人歷險記》這樣子的故事,只須略具想像力、稍微用點功,隨便哪個盎格魯薩克遜學生都寫得出來。

 

托爾金於一九三○年代頭幾年正式動筆寫出這個故事,但照例連自己也不曉得何年何月才能完成。各路好友(尤其是C‧S‧路易士(C.S. Lewis, 1898-1963))都曉得他寫起文章特愛折騰,紛紛幫著看稿、不時給他打氣,催他繼續往下寫。但是,要不是某個博士班學生建議他把稿子寄給艾倫與厄文出版社(Allen and Unwin)的話,憑他那副好文我自磨之的脾性,再多的鼓勵、打氣也恐怕全不管用。

 

厄文先生收到稿子之後,一時拿不定主意該不該答應付梓,便把書稿帶回家拿給十歲的小兒子萊納,交代他讀完之後繳交一篇心得(厄文先生答應賞他一先令)。小萊納還真讀了,而且很喜歡;有讀後報告為證(全文照錄,一字不改):

 

 

比ㄦˇ博‧巴金斯是一個哈比人,他住在哈比洞,他從來沒有出門冒險。後來ㄇㄛˊ法師甘道夫和他的矮人同伴ㄕㄨㄛ服他去冒險。他和許多妖ㄇㄛˊ鬼怪打仗很刺ㄐㄧ。後來他們走到狐山;殺死守護狐山的ㄇㄛˊ龍史矛格,然後又和妖ㄇㄛˊ鬼怪一直打仗一直打仗,後來才回家──超好看!這本書,還有附地圖,所以沒有ㄔㄚ圖也沒ㄍㄨㄢ係,這本書很好,五ㄙㄨㄟˋ到九ㄙㄨㄟˋ的小朋友會喜ㄏㄨㄢ看。

 

 

萊納的父親看了萊納的讀後感之後,只對其中一個小地方不表苟同,並即刻聯絡托爾金、委託他親自為這本書繪製書衣(托爾金本身是個頗具天份的業餘畫家)。托爾金為人謙遜,直說自己畫技甚拙:「那些畫作大抵只證實了能寫不見得能畫罷了。」然而,他畫的書衣卻在在令那本書增色不少,也大大吸引了眾人的目光,至於後來連帶帶動初版本的行情往上三級跳就更甭提了。畫面以藍、綠、黑三色描繪,前景是一座森林,遠處則是白雪皚皚的陡峭山巒,藍天白雲上有飛龍騰躍。沿著邊緣印著古日爾曼字體「托爾金」幾個字,完整標題《哈比人魔界歷險始末,比爾博‧巴金斯歷時一年的冒險犯難之旅;據巴金斯氏本人口傳,經 J‧R‧R‧托爾金詳錄,由喬治‧艾倫與厄文出版》則散發出一股魔幻、妖魅的氣息。

 

此書於一九三七年九月出版,首版印行一千五百冊,沒隔幾個月便火速增刷。隨著年節逼近(根據出版社上氣不接下氣的業務部們回報),市面上更是呈現一片「求書若渴,迫在眉梢,我們不得不馳赴連日趕印的印刷廠,搬取部分已印製完成之再刷本,即以自用轎車四處載送……」

 

「好像很刺激啊。」托爾金得知後表示,很高興這本書能如此暢銷、廣受好評。時至今日,《哈比人歷險記》仍持續不斷印行。如今它成了所有童書收藏家眼中的夢幻逸品,一部品相良好、附原版書衣的首版《哈比人歷險記》,現在已飆到三萬英鎊之譜。

 

唉,年少何其愚!等到我認識托爾金的時候,已經有太多閒雜人等排隊等著跟他討簽名,而他的簽名卻只保留給要好的友人、或莫頓校友了。都怪我自己當年沒逮住大好機會,存下幾冊簽名本,要不然,光靠那幾本書,晚年就甭愁沒富富泰泰日子可過了。過去這十年來,托爾金作品的價碼一飛沖天──簡直比那斯達克指數飆得更兇──先是拜《魔戒》改拍成電影之賜,接下來的後勁更是爆錶。

 

一本《哈比人歷險記》簽名本現在值多少錢?大約七萬五千英鎊吧。那,《魔戒首部曲》的簽名本呢?差不多是五萬英鎊。在此敬告各位:截至目前為止,本人從未賣過任何一本人家簽贈給我的書,我想我大概會當作傳家寶留給子孫們。不過呢,假使有人死命苦苦哀求,或者哪天某個如狼似虎的大書癡上門,我還是有可能會賣的。正是:狼虎嗜書不足怪,眈眈只為托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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