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默默挨了Google悶棍.bmp 

這一周末的狂賣下來,保守估計iPad銷售已達七千五百萬美元(約新台幣二十四億元),而且這只是一個預購商品,還有長達三周的預購期,這樣的成績已經讓華爾街分析師大感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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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星期蘋果可說是非常風光,根據分析,上周五首次開放訂購iPad後,頭兩個小時就賣掉五萬台,許多人搶著要在四月三日收到第一批的iPad,可以拿來跟朋友炫一下!到了周末,保守的數字預估蘋果可能已經賣掉了十二萬台的iPad,其中,不同容量的iPad的賣量差不多,但沒有3G上網功能的大約占了其中的三分之二。

 他們說這一周末的狂賣下來,保守估計iPad銷售已達七千五百萬美元(約新台幣二十四億元),而且這只是一個預購商品,還有長達三周的預購期,這樣的成績已經讓華爾街分析師大感驚奇!

 台面下角力不斷洶湧

表面看起來,蘋果可說是一路風光,不過,台面下卻有一些角力戰其實不斷在發生著,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蘋果」和「Google」的關係,並在這星期再次被《紐約時報》拿出來炒作。

 這兩家公司現在分別對應iPhone與Android兩大陣營,應該是「勢不兩立」,但其實很多人都忘記了,三年前iPhone 剛上市的那天,Google執行長施密特曾經特別上台和蘋果總裁Steve Jobs溫暖的握手,說他的產品很讚呢!但現在,兩家公司不但還有法律訴訟正在對打中,還有很多地方皆呈現對打的狀態,其中之一,就是在手機平台上,兩家爭奪「廣告商機」。

 說到智慧型手機的廣告,蘋果當然不遑多讓,應該主動爭取,而Google有九五%以上的收入來自於同樣這種「小咖」的關鍵字廣告,又在推Android手機平台,因此對於手機廣告也是非常之介意!不過,在幾個月前,蘋果卻眼睜睜的看到,Google宣布成功的買下了最大的手機廣告平台AdMob,讓人大嘆Google動作真快,將一個原本應該屬於蘋果的產品給搶走了!

 

結果……不,大家都錯了。

 

其實早在這之前,蘋果的動作更快!

 

Google橫刀奪AdMob

這星期經《紐約時報》透露,原來,蘋果早就已經和AdMob談過,而且還開了一個非常高的價錢──六億美元(約新台幣一百九十億八千萬元),可說一點也不輸給Google 後來的七億五千萬美元(約新台幣二百三十八億五千萬元)!原來,蘋果當初其實閃電決定,打算花六億美元買下AdMob,不過,合約載明蘋果還可以進行長達四十五天的徵信動作(Due Diligence),這段時間AdMob被規定不能向外四處找廠商,卻已有風聲走漏。

 

驚人的是,蘋果竟沒善用這黃金四十五天,以至於到了四十五天後,蘋果竟然沒做完評估,還遲遲沒有動作, 於是,Google的速度比閃電更快,火速對AdMob的創辦人奉上七億五千萬美元的支票,馬上簽約!但現在大家在笑道,Google買下AdMob要幹嘛?惟一最大的實際效益,好像只是「避免蘋果買下來」。

 

競爭激烈商戰不留情

從這點也看得出來,這個產業的競爭之激烈、局勢扭轉之快,一間公司(Google)出高價買下某間小公司,竟然只是因為害怕它的競爭對手(蘋果)將它買下!而Google最近又有另一案例,出錢買下在iPhone上面一間叫「reMail」的小程式,此程式專門幫iPhone使用者更容易搜尋到電子郵件,但Google竟然也出手買下來,然後讓這個產品從iPhone那邊「下架」,大家的解釋是,Google不讓iPhone的電子郵件更好搜!

 

現在蘋果當然不會認為這是一場敗仗,它會說,是它自己不想買下AdMob。但如果在未來,它再次想起這件事,或許它會後悔當初動作不夠快,以及它的對手(Google)如何在這麼腥風血雨的網路世界依然存活下來且益發茁壯。

 

【完整內容請見《非凡新聞周刊》2010年205期】

 

漫步在雲端  Google全體驗.bmp 

三年前,Google執行長史密特(Eric Schmidt)在舊金山的「麥金塔世界博覽會」(MacWorld Expo)上,與蘋果執行長賈伯斯(Steven Jobs)熱情握手,共同將蘋果iPhone手機展示在世人面前。iPhone雖由蘋果推出,但使用Google的網路搜尋服務,當時兩家公司對iPhone的問世具有血濃於水的革命情感。

史密特當時對賈伯斯說,「賈伯斯,我向你表達恭賀之意,這個產品將非常火紅」。史密特還開玩笑說,兩家公司合作關係如此密切,應該合併,取名為「AppleGoo」(蘋果谷)。賈伯斯當時滿懷喜悅,緊緊站在史密特身旁面露微笑。

不過,此景只能成追憶。過去半年來,兩家公司在併購、專利等問題上相互較量,蘋果甚至在這個月控告台灣的宏達電(HTC),指宏達電侵犯蘋果iPhone專利,要求法院禁止宏達電代工手機在美販售。而Google自有品牌手機Nexus One就是由宏達電代工。

紐約時報報導,外界普遍相信,蘋果因警覺Google未來在行動裝置的企圖心,所以想透過侵權訴訟來抑制Nexus One的銷售。

賈伯斯認為,Google違背了兩家公司當初的合盟關係,竟生產出與iPhone在外觀、功能與理念上都相似的手機。簡言之,賈伯斯感覺昔日好友史密特剽竊。

據轉述,賈伯斯在元月分的員工大會上表示,「我們沒有涉足網路搜尋領域,他們卻進軍手機市場。別以為他們能終結iPhone。我們不會讓這種事發生。(Google的)「不作惡」(don't be evil)原則根本是狗屎(bullshit)。」此話一出,蘋果員工報以如雷掌聲。

相對而言,史密特似乎比較「文雅」。他在聲明中表示,「就像許多人一樣,我持續相信,賈伯斯是當今世界上最棒的CEO(執行長)。」不過當被問及對蘋果最新推出的平板電腦「iPad」的觀感時,史密特卻回了記者一句:「你來告訴我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的差別。」此話無疑暗示,iPad除了螢幕較大外,根本了無新意。

賈伯斯與史密特從肝膽相照到反目翻臉,外界都等著看好戲。一位不願具名的矽谷投資家說:「這是第三次世界大戰。憎恨激怒了科技業界兩位最有權勢的人,事情變得情緒化,搞得像一場個人決鬥。這真是太火爆了。」

【編譯林沿瑜2010/03/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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