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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紀念利瑪竇逝世四百周年,今年五月上海復旦大學哲學學院宣布成立「徐光啟-利瑪竇文明對話研究中心」(簡稱「利徐學社」)並舉辦「文明對話與全球挑戰」國際論壇。施倫索格博士的演講,希望在以文化、宗教為名的殺戮、歧視仍普遍存在的今日,能為讀者帶來不同的啟示。

【演講者/Dr. Stephan Schlensog(全球倫理基金會秘書長)】

文明衝突論:自我實現的預言
美國著名政治理論家杭廷頓(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於1993年勾勒了一份未來世界局勢的發展進程─該進程最初以問題的方式被謹慎地提出,之後卻被奉為外交政治的「新典範」─最後,它被稱為如今相當著名的「文明衝突論」。杭廷頓聲稱的「不同文明間的戰鬥─特別是西方文明與伊斯蘭文明的衝突」,真的是無法避免的世界局勢嗎?

身為五角大廈的顧問,杭廷頓並沒有完全考慮到不同文化的內部動力與各自文化的多樣性。顯然他對其中複雜的歷史糾葛、變易不定的轉型過程、雙方的交互豐贍與和平共處都知之甚少。根據杭廷頓危險的預測,在冷戰以後,他用「伊斯蘭敵人的形象」代替了共產主義敵人形象,為美國在冷戰後重新高度武裝及為未來戰爭營造有利氣氛,提供了意識形態的理論支援。

1992年,杭廷頓文章發表的前一年,亦即第一次波斯灣戰爭結束後的第二年,美國「新保守派」思想家和政治家小團體立即開始著手準備「為確保近東石油儲備、美國霸權及以色列安全等問題」的「防戰」思想理論。在布希於2000年當選美國總統後,這場戰爭得到詳細計畫。史無前例的911大屠殺,更成了攻擊阿富汗和威脅進軍伊拉克的合理藉口;但這些都和所謂的「恐怖攻擊」沒有關係。最後,布希政府還是在2003年3月對伊拉克發動戰爭。

可是,這些戰爭非但未曾在阿富汗、中東地區以及世界各地打敗恐怖活動,反而幫助恐怖主義廣為散播。雖然全球數百萬的穆斯林不斷譴責以伊斯蘭名義發起的任何形式的恐怖活動,但這場針對兩個伊斯蘭國家發起的戰爭早已蔓延到整個穆斯林世界,挑起無以言喻的憤怒與痛苦,並造成諸多穆斯林的強硬反對態度。今日我們得承認:杭廷頓的「文明衝突論」已成為一個「自我實現」的預言。

選擇衝突或選擇對話
我們能從這些事件中學得何種教訓?不同文化和宗教的和平共處是21世紀的關鍵問題。我們的選項已經很清楚:

要不就是宗教間的競爭、文明的衝突和國家間的戰爭;
─要不就是在不同宗教與文明間塑造一個充滿對話、和平與理解的文化,作為世界和平的先決條件。

誠實而批評性的對話,並不是為了掩飾差異,或者是想推動宗教融合。而是試圖以彼此自我認識、客觀性和公平性為基礎,並清楚認識到造成分離與聯合的因素,來力求達到真誠的相遇與理解。

基於這個原因,我恭賀復旦大學帶頭成立「徐光啟─利瑪竇文明對話研究中心」(簡稱「利徐學社」)─這是高瞻遠矚、具有時代意義的創舉。我希望你們的工作,能為文化和宗教間的相互理解作出有價值且有益的貢獻,並且讓兩者的角色在現代市民社會中愈顯清晰。

宗教文明對話的關鍵推動力
「利徐學社」主辦人在其籌辦文件「復旦宣言」中,有計畫地提到了1993年在芝加哥舉辦的「世界宗教會議」,此舉並非偶然。他們對這個會議的主張──且讓我引用他們的話:「以和平與合作的精神,在比較性的宗教研究以及宗教和文明間的對話上,賦予『關鍵的推動力』。」那麼,這個「關鍵的推動力」是什麼?這是件歷史性的大事:宗教史上,世界各宗教的代表首次對人類倫理的基本要素達成共識,而這些要素正是《全球倫理宣言》中所提及的。

許多人早已忘記是誰鼓吹並起草這一宣言,答案就是─孔漢思(Hans Küng)。早在1990年,孔漢思就出版了《全球責任:尋找新世界倫理》(Global Resposibility: In Search of a New World Ethic)一書,並逐步發展出以下的觀念:「世界上各種宗教和哲學要能對世界和平有所貢獻,除非學會去認同那些數千年來由各大宗教和人文主義傳統所提倡的『共同倫理觀的基本清單』(basic list of those shared ethical values)。」

孔漢思一直堅信,如果宗教間沒有和平,國與國之間就永遠不會存在長久的和平;然而若缺少對話和理解,宗教間也不會有和平。隨著靈性生活的實踐,學術交流和類似的活動,人們在「共同價值」裡發現了宗教對話的基礎;這樣的價值跨越了千年以來的文化邊界,把我們捆綁在一起。

尋求共同倫理要素
「世界宗教會議」於1993年在芝加哥召開,是為了紀念一個世紀前當地發生的事件:1893年世界博覽會期間,律師查理斯‧C‧伯尼(Charles C. Bonney)組織了一個包括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共45人的宗教性團體─即首屆「世界宗教會議」,有人將此稱之為「跨宗教運動的開始」。更受到關注的是印度人維韋卡南達(Swami Vivekananda),這位羅摩克里希納教的門徒頗具先見之明,他呼籲各宗教間應相互寬容和彼此尊重。

受到孔漢思《全球責任》一書的激勵,第二屆世界宗教會議(1993)的主辦者邀請他發起一個描述「共同倫理要素」的「宣言」草案。在他和我們「全球倫理基金會」所組織的全球跨宗教協商過程中,這份《全球倫理宣言》得以成型,並於1993年9月的會議上得到多數代表的背書。「利徐學社」的諸君將本次會議和貴機構置於宗教史上這個重要的傳統裡,這是最令我高興的事。

這個全球倫理的觀點同時引發了全世界的高度興趣,並在近年來持續發展。諸君或許相當瞭解這段歷史,但可能也有不甚清楚之處。有鑑於此,我想簡單回顧一下1993年芝加哥舉行的「世界宗教會議」中,作為全球倫理起點的關鍵因素。

道德黃金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起初,「全球倫理」定論基於廣為世人熟知的黃金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歷史上,偉大的中國先哲孔子率先提出這個道理,但我們也可以從佛陀、印度教、偉大的猶太教拉比希勒爾(Hillel)、耶穌基督和伊斯蘭教那裡看到類似的說法。事實上,所有偉大的宗教傳統中都能發現這條「黃金律」。

孔子清楚地認識到這條金科玉律的重要性;他將此稱之為「恕」。時至今日,「恕道」不僅對私人或專業領域的合作共處極有幫助,也能運用在政治場合。

【完整內容請見《人籟論辨月刊》2010年7-8月號;訂閱人籟論辨月刊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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