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敬一.bmp

去年賦改會嘗試想推動能源稅,後來喊卡,但財政部最近又重燃爐火,打算要在五都選舉之後推動立法。這轉折改變的背後原因外人難知,但是大概與若干競選政見有關。眼看二○一二將至,明年中總統大選選戰即將開打,為了創造「當年政見皆已兌現」的形象,財政部受命規畫推動能源稅立法,大概是難以迴避的任務。

     但是,盲目貫徹不成熟的政見經常是問題的關鍵。在競選大位時,候選人常在幕僚穿梭安排下,組成了數十組的政見研擬團隊;教育、財政、經濟、環境、原住民等盡皆涵蓋。每個團隊所找的成員或許在各領域有其專業,但也不必諱言,每位專家也都有其執著與盲點。更麻煩的是,這些切割政見議題都是獨立研擬,難免與其他領域有所扞挌、衝突,甚至矛盾。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在各項政見中動輒有免費、補貼、提撥經費等花錢的承諾,卻沒有一個彙整結算的整合支出估計。若是當選後執著於實踐政見,其結果當然就是預算入不敷出與政府財政的捉襟見肘。

     就能源稅而言,若干學者強調開徵該稅能產生雙重紅利(double dividends),一則因能源稅提高能源價格、壓抑能源使用,具節能減碳之功,二則以能源稅取代原本具有資源扭曲性的所得稅等傳統稅制,也有改善資源配置效率之效,是之謂雙重紅利。這樣的論點去年也曾提到行政院賦改會討論,但由於該會在提案當時早已因行政院倒行逆失而軍心渙散、分崩離析,其會議討論也沒有多少實質意義。我並不反對課徵能源稅,但在此也要解釋一些觀念、釐清若干事實。

     首先,念過財政學的人都知道,在學理上唯一沒有扭曲作用的稅是定額稅(lump-sum tax),課這樣的稅不致影響經濟個體的決策,也就沒效率扭曲。但在現實社會中,這種中性稅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說,社會上所有的稅種都有或多或少扭曲;所謂以能源稅取代其他稅種就能減少扭曲、提升效率的說法,恐怕是注重環保學者的片面說詞,主張者也不了解租稅理論的基本原理。

     其次,即使我們同意高能源稅有壓抑汙染、提升資源配置效率的功能,恐怕也難以由此得出「以能源稅取代所得稅」的結論。租稅的功能與判準絕不只是「效率」面單一向度的考量,也絕對還有所得重分配的「公平」考量。能源稅是間接說,繳稅的人或可經由商品價格等手段轉嫁給他人,但所得稅是直接稅(繳稅者無法轉嫁),兩者性質截然不同。若是課能源說,公司經過租稅轉嫁,稅負皆由商品購買者或全體股東承擔,公司大老闆幾乎一毛都不必繳。若是將間接能源稅取代原本向老闆直接課徵的所得稅,這公平嗎?

     此外,能源稅是累退稅(所得是你我百倍之人使用能源不可能是我們百倍)、但所得稅是累進稅,所得越高邊際稅率越高。若是將累退的能源稅取代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累進所得稅,公平嗎?如一定要談取代,則能源稅只能取代同為間接、同為累退的加值型營業稅,萬萬沒有理由去談什麼能源稅稅與所得稅間的替換。

     簡言之,少數國外窄視的環保學者提出雙重紅利的說法,企圖以能源稅取代所得稅,在學理上說不通、在概念上只考慮效率未考慮公平失之偏狹、在財稅理論上更是漏洞百出。以我對財政文獻的理解,A咖學者中也是反對遠多於贊成者。此外,以當前國會的生態與官員民粹的思考,冒然提出能源稅案又倡言以此取代所得稅,後果難料,極可能是所得稅大降但能源稅小增,造成另一場財政災難。在象牙塔中的學者與白目政客若是昧於現實而提出一個貽害台灣的古怪稅制,那就是歷史的罪人。當局若要整合目前相關稅費而以單一能源稅統一之,我贊成。若是胡亂講些此稅取代彼稅的歪理,悖離所有的社會正義哲學論,那麼官員就得把皮繃緊些了。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中研院院士)

  • 2010-09-27
  • 中國時報
  • 【朱敬一】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碧琴司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