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的評價,經常與時俱變,甚至還會出現所謂的「詮釋的循環圖」,那就是現在人的評價是被後來的人所決定,如果後來的人沒有比以前的人表現得更好,以前的人所蒙受到的負面評價就會被漸漸稀釋。一九九○年代蔣經國曾被許多人惡評,但縱使到今日,台灣都沒有任何人比他更傑出,這乃是他的聲望愈到後來愈盛的原因。

     而政治人物的評價與時俱靰犒D理,在當代亦極普遍。前幾年顏色革命風潮一時,出現一班被人咒罵的當權者,也出現好多個被人吹捧的民主英雄。而那些被捧的如今安在哉?當他們不能證明自己比那些被罵的更有能,那些被罵的就顯得不是那麼糟糕,有些被罵的甚至還有了重回舞台的機會。

     上面所說的那些歷史評價的道理,不是在宣揚歷史的虛無性,而是在於鼓勵和警惕現在的當權者,要把自己的心胸放大,眼光放遠,必須透過證明自己來建造自己的名號;如果不此之圖,仍想著要在前人失敗之處找自己的立腳點,則台灣只會永遠的惡鬥,而人們只得虛無下去。

     上星期的六月八日及十一日,四天之內兩起有關扁案的判決,一個判無罪,一個則是量刑大幅減輕。對於這兩起判決,我們不宜用任何陰謀論來看待,因為:

     扁案不論怎麼看,它都是政治及道德上的重大犯錯,這乃是扁案之初,輿情嘩然,國人皆曰可殺的道理。這也是扁案之初,無論檢察官或法官皆極難為的原因。而今扁案已久,政權輪替也已滿兩年,當義憤填膺時刻已逐漸過去,法官裁量時遂多出了一些自主的空間,這也就是說,扁案應有的「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氣氛已開始確定。四天兩起判決,可能有少數人會或喜或怒,但絕大多數人都對判決持肯定態度,這就是「司法歸司法」的成熟。

     政治人物及政黨犯了嚴重錯誤,它最大的政治懲罰即是失去政權。當政權已因此而輪替,新的權力者如果不能敞開心胸,仍兀自想繼續把弊案當做政治提款機,那就是朝野錯亂,時空錯置的行為。近年來,台灣絕大多數民眾都已把扁案丟在腦後,只視它為未了的司法案件,也對有人繼續在打扁上做文章不再有興趣。由這樣的發展,它對藍營人馬其實已是一種警號。現在的政權在藍營手中,藍營人馬與其試圖要藉著打扁而抨擊民進黨,倒不如加強對自己的檢討與反省。今天的民進黨早已進入「後扁」、「非扁」的時代,打扁已打不到民進黨,而只會打到他們以為存在但其實並不存在的幻影。連日來,兩起判決已惹出一堆打扁聲浪,國民黨某些高層也的確試圖讓打扁再起。這種意圖用藍綠惡鬥創造團結局面的盤算,可能錯估了台灣選民。

     由四天兩判決,不論是否滿意,但我們至少已可看出,近年來從馬案到扁案,已暴露出了台灣在規範高層政治行為的法制上,的確漏洞百出。我們有不清不楚的特別費及國務機要費制度,有不清不楚的外交零用金制度,還有效用不彰的政治獻金制度,當制度多破洞,公私界線就容易模糊而且也替政治鬥爭預留了空間。由近年來的這些案件,已提醒了我們,對這些規範最基本政治行為的制度已必須要有通盤且徹底有效的檢討與重訂。我們的政黨及政治人物在大家都受到程度不等的傷害,也犯了錯誤後,是否應趕快做個整頓?

     隨著扁案的兩起判決,以及阿扁可望不久後結束羈押,再加上五都選舉將屆,今年的紛亂中又將多出一個扁因素,有人希望藉打扁重新再點起舊話題,有人則希望重新搞對抗。但由今天台灣的發展,「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的社會氣氛業已形成,在扁問題上做各種文章大概已很難再得人們的同意,甚至還可能會有各種反效果,因此,準備打陳水扁主意的各路人馬,恐怕已應小心了。大家何不就讓他好好去打那未了的官司呢?而今天的當權者也應忘掉陳水扁,去開創自己的評價!

     (作者為文化評論者)

 

  • 2010-06-15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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