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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社會對戲劇、歌唱、舞蹈表演常有雙重標準:喜歡看表演,也樂於當業餘表演者,卻又歧視職業表演人。

     上世紀四○年代初,社會學家潘光旦對這種文化現象深感興趣,他的名著《中國伶人血緣之研究》,從優生學觀點探討那個世代京劇演員既受捧場,又受歧視,以致與其他階層產生隔離現象,婚姻對象也多為「內群分配」,互結親家,出現眾多的梨園世家。

     社會對演員的雙重標準常發生在著名表演者身上,終日為生活奔波、衝州撞府的無名演員,地位原本就不高,反而較無這種困惑。梨園代表的是傳統的表演行業,當時方興未艾的現代戲劇、歌舞與電影演員也有這種情形,不過,婚姻對象不限於同行,愈閃亮的「明星」愈有可能結交政商名流。

     半世紀以來,台灣現代表演藝術理論與價值體系業已形成,許多人以作一名專業表演藝術家為榮。傳統戲曲方面,京劇因表演體系完密,加上國家扶持,成為重要表演藝術,「地方」戲曲近二十年隨著社會開放,個人自主意識抬頭,同樣受到尊重。相形之下,走通俗、時尚、影像路線的大眾演藝更是日新月異,且成為現代人的休閒娛樂重心,涵蓋範圍愈來愈廣,電視也取代舊時的劇院、遊藝場,成為演藝人員最常展現的平台。每天都有人被挖掘或等待被挖掘,不論靠才藝或憑藉外貌,要大紅大紫,愈來愈需要經紀公司、媒體的經營與炒作,以及粉絲的捧場。

     台大這幾年出現所謂「五姬十三妹」,以名校光環加上外貌,未演先轟動,還成為日前畢業典禮的話題。台大李校長對於「五姬十三妹」投入演藝圈或當show girl,感覺有點可惜,「因台大學生應可找更好的工作,對人類社會文明作出貢獻。」暨大李前校長也痛批靠外貌走秀、為商業產品代言,是庸俗到極點的工作。兩位李校長的談話經過媒體報導,引發不同延伸與解讀。其實,大學校長勉勵學生積極奮發、學以致用,天經地義,也是職責所在。

     以離「演藝」較近的台北藝術大學來說,草創伊始亦曾禁止學生在學期間上電視表演。電視媒體無罪,大眾演藝也極重要,但學校有一貫的教學目標,劇場作為一種訓練方式,與大眾媒體娛樂導向不同。社會大眾不清楚舞台與電視、古典與流行的分野,也難以理解教育劇場與商業劇場訓練有何差別,但立志報考北藝大、且能考上者,大多期望未來變成導演或藝術家,極少以當演藝人員、走秀為目標。

     然而,要求歸要求,期待歸期待,資訊時代的大學生提早社會化,也很難抗拒「演藝界」誘惑,學校只能嚴格要求學生遵守校園教學規定,完成指定功課,沒有「時間」外出上電視、接case。就學校而言,學生畢業後走專業路線固然值得欣慰,從事電視劇、唱歌演藝事業,也樂觀其成,畢竟他們都要生活。

     文明社會有浮華糜爛的一面,五光十色、閃爍耀眼的演藝圈常成眾矢之的。然而,演藝人員品類蕪雜,從影視明星、偶像歌手到出陣頭的流浪樂師,都屬於這個行業,相互之間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計,有人日進斗金,有人三餐不繼;有人毒賭財色糾纏不清,有人形象端正,足為社會楷模。衛道人士對演藝人員或show girl存在的負面觀感,不外:愛慕虛榮、出賣色相、生活墮落、追逐名利、敗壞社會風氣…,這些毛病同樣存在社會每個行業(包括無業)。以培養醫師、律師、學者、政客聞名的名校,豈會正眼看待演藝人員之間的差異?

     大眾演藝與表演藝術之間的分際,與其說在於形式與內容,不如說取決於表演者的藝術認知與工作態度。演藝是一條專業卻崎嶇不平的道路,對社會風氣影響至深且鉅,演藝人員受到社會尊重、鼓勵,更能發揮積極、正面的「公眾」形象。大學生如果不是追逐虛華,依自己的志趣,不棄嫌演藝事業,以清流投入,自能疏解汙濁,仍能「對人類社會文明做出貢獻」。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 2010-06-16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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