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行銷╱諾華製藥 認罪罰近132億
全球第三大藥廠瑞士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Novartis AG)的美國子公司「諾華製藥」被控非法行銷癲癇藥Trileptal以及支付醫師回扣,30日同意繳交4億2250萬美元 (台幣131億7300 萬元)解決刑事和民事罪名。
美國司法部和諾華製藥共同宣布這項協議。協議有兩部分,一個是該公司被指蓄意標示錯誤 (misbranded)的「行為失檢」,屬於刑事罪,諾華製藥認罪,罰款1億8500萬美元。
另一項是民事訴訟,罰2億3750萬美元。罪名主要有兩點,一是諾華製藥被控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批准以外的適用症推銷Trileptal,第二點是美國司法部指控諾華製藥支付醫師回扣,鼓勵他們為病患開立Tripeptal等六種藥品。支付回扣的方式包括請醫師演講、在諮詢委員會裡推荐並支付娛樂、旅遊和飯局費用。
檢方表示,醫師可以根據自身的醫療經驗,開立法定適用以外的藥品,但製藥業者不得為藥品推銷法定以外的用途,因為「依法盡義務比公司的營收重要」。
依據檢方的指控,諾華2000年推出Trileptal,對初期賣況失望,因此決定為Trileptal推銷FDA批准之外的用途,說可以治療神經痛和躁鬱症,並且獎勵業務員推銷這些法外用途,從2000年1月一直到2004年6月。
四名諾華製藥的員工出面檢舉公司不法。根據美國的〈不實申報法〉,民間人士檢舉有人對政府詐領財物或不實申報,有賞金可得。這四人共得2500萬美元。
諾華製藥五年前得知美國司法部著手調查本案,根據諾華資料,到2009年,該公司已提撥3億9700萬美元,作為解決問題的經費。
【編譯彭淮棟2010/10/0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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